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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应教会女儿自护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0月31日 中国商务在线
    

    王老师,一位有着近二十年初中班主任经历的语文教师,凭着女性特有的敏感和对孩子们的热爱,总是及时地发现问题,未雨绸缪。历届经她带的班级上,女学生都非常愿意“朋友式”地跟她说心里话。说起儿童的“另类伤害”,她明确主张:应该由女孩的母亲传授给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

    作为中学的班主任老师,我一直觉得“书本知识”只是学生学习的一部分,还有很多书本外的知识,由于没有相应的课程开设,所以很难界定讲授者,况且课时安排比较紧张,完成教学大纲的内容就成为老师的本职工作。然而随着他们的成长,相关教育(如性健康教育)也必须跟上。

    部分中学虽然有生理卫生课,但是由于教材等原因,课程讲授比较朦胧,反倒使学生不得要领,那些智商较高、爱动脑筋的学生(这类学生学习成绩好,但是父母工作忙,缺少家庭内部的交流或来自父母的温暖),起到刺激他们好奇心的客观效果;而那些不善思考的学生,仍然是茫然不知。可以说,这样的书本知识无法达到教育青春期学生的目的,所以才会出现类似“少女妈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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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未成年,甚至并不懂得自己身体的少女来说,一旦怀孕、生子,将对她今后一生造成无法言述的心理和生理双重打击。假如她懂得保护自己不致怀孕,假如她懂得保护自己在怀孕后果断处理掉,她还能少受伤害。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她们往往不知道怎么办、该跟谁商量,因为这肯定是一个老师和家长无法原谅的大错误,所以只好自己承担,孩子是想不到“后果”的。

    作为老师,我的具体建议是:

    首先,父母要告诉女儿,不要单独去和男生(一个或多个)在一起,更不要去对方家里。

    这完全不同于父母上学的年代,父母要认识到青春期的男生、女生彼此倾慕是完全正常的,通过接触可以减轻他们内心涌起的强烈愿望;但前提是多个女生和多个男生的集体接触,是欢快、健康、明朗的交往。

    其次,父母(最好是妈妈,或者是孩子的姨妈、姑妈)要告诉女儿,如果遇到很熟悉、亲近的异性忽然之间举止反常(如搂抱、亲吻、贴近坐着、说某部位不舒服要求揉捏),应该立刻警觉,借故离开。不能因为是同学、邻居、远亲(甚至是近亲)就迟疑,更不能喝对方此时递过来的饮料等,否则会让对方觉得得到默许,更加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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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的尺度因人而异,可从女儿的表情判断,如果她的神态仍然很迷茫,有必要告诉她“把……放到……里,就会发生怀孕的事。有些家长不知如何开头,担心反而引起孩子尝试的兴趣,可借助社会上发生的事情、电视里播放的镜头,跟女儿开始交谈。交谈时避免郑重其事,避免说教,事先有所准备,开明而轻松地展开话题。

    第三,如果事情已经发生,妈妈一定要得到孩子的信任,要让她告诉你全部经过,以便尽早解决。父母此时切记不要动怒,孩子受到惊吓,就不再向你开口;即使是她做错,也要从朋友的角度去尽力帮助她挽救、补救。

    女儿对你的信任可能是永远的,也可能是瞬间破坏掉的,这还要取决于妈妈平时跟女儿的沟通,工作忙碌的母亲也要利用周末跟孩子聊天,发现蛛丝马迹就要深究到底。

    编者的话

    13岁还是未成年的年龄,无论男孩、女孩,都应该受到家长和老师的监护。但是性伤害的事情还是在我们身边发生了,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重视和思考:究竟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孩子?, 百拇医药(王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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