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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安乐死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20日 北京青年报
    不是绝症莫放弃生命

    不久前,西安9位尿毒症患者联名投书媒体,要求为他们施行安乐死,与此同时,荷兰上议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这两件相继发生的有关安乐死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一时间关于经济困难能否成为安乐死的理由,以及尿毒症患者有无康复可能等讨论不断见诸于报端,为此记者采访了部分医学专家。

    -尿毒症不是不治之症

    荷兰通过的安乐死法案规定了3个条件,病人所患的疾病必须是不可治愈的、病人必须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完全自愿地接受安乐死、病人所遭受的痛苦被认为是难以忍受的,这项规定与国际上大多数医生认同的安乐死概念是一致的。

    由于此次公开提出安乐死的是9位尿毒症患者,那么尿毒症是不是不可治愈的疾病,就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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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泌尿外科管德林教授介绍说,由于医学知识在我国尚不普及,不少人认为尿毒症为不治之症,其实,20世纪随着医学的发展,透析、肾脏移植等方法已广泛应用于尿毒症患者,延续了不少患者的生命。

    据友谊医院肾内科主任王质刚教授介绍,目前,透析有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两种方法。透析病人生存的最长时间已近20年。部分透析的病人通过合理安排饮食和生活,服用血红细胞生成素等药物,都能生活自理,甚至仍继续着自己的工作。

    当一些透析病人病情发展后,临床上可以用肾脏移植方法来解除病人的痛苦和挽救病人的生命,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就曾为一位79岁的老中医进行了肾移植,老人基本恢复了健康,现在仍在为患者诊病。

    因此,管教授认为,从医学技术上讲,尿毒症并非不治之症,透析效果不好可以做肾脏移植,让尿毒症患者安乐死是不符合医生救死扶伤的医德的。

, 百拇医药     -尿毒症患者也可以活出“彩儿”

    “来看看我们的病人,看看他们的精神面貌。”复兴医院肾内科主任刘惠兰教授向记者建议。

    于是,记者第一次走进了血液透析室,看到了与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的一群人。

    68岁的老大妈,每周来透析三次,每次都是自己来自己回去,透析完就立刻回家自己做饭,生活完全自理,说起这一切,她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

    57岁的退休小学教师已经做了6年多透析,她觉得尿毒症对她唯一的影响就是打乱了她退休以后的旅游计划,“我本来是想把全国玩个遍的。现在只能做北京一日游了。”她遗憾地说。不过,在这个4月中,她已经去过凤凰岭(爬了两座山)、颐和园、植物园。她建议血液透析最好能搞个全国联网。当有人告诉她,做腹膜透析可以自己操作,不影响她的出游计划时,她立刻说要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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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43岁的公交职工是当时屋里最年轻的透析者,脸色红润、嗓门洪亮。他刚出院不久。当医生询问他的状况时,他立刻高声说:“好了,没事了,又可以喝(酒)、可以抽(烟)了!”把周围的人都逗乐了。他说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上班。单位领导照顾他,担心工作劳累会影响康复,一直没批准他上班,所以他最着急的就是这个。这位乐观的患者家中也有不少困难:爱人下岗三年了,女儿马上要高考了。经济问题是他面临的最大问题。

    腹膜透析的病人看起来更为乐观,一位已在腹部插好导管的病人,即将出院。她对记者说:“透析的方法已经学会了,以后自己可以在家随时随地做透析。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如果不说的话,周围的同事肯定都发现不了。”

    “你看,我们的病人多么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疾病的折磨和经济问题是他们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但你问问他们谁愿意‘安乐死’?”刘惠兰教授对西安尿毒症患者要求“安乐死”的事儿感到非常难过。她介绍说,随着医学的发展,尿毒症患者的生存质量在提高,相当一部分尿毒症患者可以坚持工作,甚至还可以怀孕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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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谊医院肾内科主任王质刚教授介绍说,在他们的病人中,有一个学建筑的大学毕业生,生病后一直没有中断工作,如今他不仅结婚生子,还有一个设计得了奖。

    -经济困难不是安乐死的理由

    据媒体报道,促使9名尿毒症患者下定决心投书媒体要求安乐死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问题。在患上尿毒症之前,这几位患者的经济条件都还不错,有的甚至可以说相当不错,而现在,他们几乎全部落到了入不敷出,举债度日的境地,更让他们于心难忍的是,他们无一例外地拖累了家人。

    那么经济困难能不能成为安乐死的理由呢?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徐天民教授介绍:安乐死在伦理学界始终存在争议,拥护者有两个理论依据:一是人道论,认为人有权利选择生死,特别是在病重救治无望且痛苦不堪时,选择有尊严的死亡是人的权利;二是公益论,对社会来说,稀有的卫生资源应该为大多数人服务,对一些医学上认为不可逆转的死亡,如晚期癌症、植物人等,往往需耗费大量家产及社会财富,这种治疗是不合理的。而反对者则认为:从医学技术的进步来看,任何疾病都是可能被攻克的。对晚期重症疾病,如果施行积极抢救有可能闯出一条路,对促进医学发展十分有利,轻言放弃不利于甚至阻碍医学的发展。从事多年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徐教授说:对于不可逆转的死亡如晚期癌症患者要求早日结束痛苦,有尊严的死去是可以理解的。对于像尿毒症这样一种临床上完全可以治疗的疾病,仅仅因为患者经济困难,而要求安乐死是不符合医德,也是不合乎情、理、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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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管德林教授认为:现在在全国范围内正逐步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完善,新的医保政策对肿瘤及尿毒症患者都有特殊的政策倾斜,医院也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肾移植的费用,比如我院异体肾移植约需5万左右,亲属间肾移植由于排斥反应小、用药量少、等待肾源的时间短等因素,则约需4万元左右,基于这几点,我们都不同意将经济困难的尿毒症患者列入安乐死之列。

    -病人最需要配合治疗和社会关爱

    病人面对尿毒症,也不是完全被动和束手无策的。主动配合有助于提高治疗质量和降低治疗费用。王质刚教授介绍说,最重要是早发现、早治疗,及时遏制导致尿毒症的危险因素。一旦得病,要多了解一些基本知识,怎样喝水、每种食物的定量、成分,该吃多少,该喝多少。如果做得好,可以减少透析次数,提高透析质量。此外,病人还应尽可能坚持工作,因为工作不仅可以减少治病的经济压力,而且会成为病人心理上的安慰和寄托,有助于患者保持平和心态,争取好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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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一些特殊的病人(如没有医疗保险、经济状况较困难)则需要社会的援助。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刘世婉教授对记者说:希望西安的9位尿毒症患者到西安最好的医院做详细检查,了解这其中有哪几位符合进行肾移植的条件。然后,西安乃至全国的热心人可以为他们捐助肾移植的费用,以挽救他们的生命。

    -安乐死在我国实行为时尚早

    从1986年我国发生首例“安乐死”案件(又称汉中事件)至今15年了,有关安乐死定法的争论始终存在。

    徐天民教授说:除了伦理方法的争论外,安乐死带来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如可能引发财产继承纠纷,为谋财而杀人等。徐教授认为:“随着我国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社会进步及法律的完善,将来在我国实行安乐死是可能的。但目前阶段实行安乐死时机尚不成熟,很多人很难接受对身患绝症且强烈要求结束生命的亲人施行安乐死,相关的法律也有待完善,立法存在困难。”

    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惠新教授认为:“目前人们的素质尚未达到理想水平,医院管理及医生医德也有待提高,在现阶段实行安乐死时机不成熟。执行安乐死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要有严密的监督体系,否则难以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