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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体检漏检属可允许范围吗?
http://www.100md.com 2000年3月12日 金羊网
     1、事件经过---大大的空洞没检出来

    王先生是广州一家中专院校的老师,1999年5月12日,学校委托广州某医院,对全体员工进行每年一度的体格检查。据王先生反映,他当时的体检结果是“心肺未发现病变”,其他项目也均正常。不料,8月2日,他因咳痰中带有血丝而在某胸科医院检查时,却查出患有“空洞性肺结核”,肺部空洞直径已达6-9厘米!王先生当场也被告知,这样的病情,估计病程至少在1年以上。

    “肺部有这么大空洞,为什么在体检时没查出来?”在住院期间,王先生也多次到该医院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他认为肺结核虽是慢性病,但肺部存在这么大的空洞,都是细菌一天天吞噬出来的,早一天治疗和晚一天治疗效果肯定不一样。该医院在体检时没及时发现病情,使后来用药期和住院期更长(王先生也怀疑,他后来所患的“药物性肝炎”与住院期间的过量服药有关系),客观上造成他的经济损失。还有,由于病情一直未稳定,王先生对自已的工作前途也颇为忧心。于是他提出该医院要补偿他的医疗费(王先生在被查出肺结核的当天已入院治疗,一直到半年后的12月 1日,才正式出院)和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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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医院观点---漏诊属“可允许范围”

    对于王先生事件,该医院医务科有关人士认为,这次体检的确存在漏诊问题,但仍在“可允许范围”内。因为体检只是用X光机对肺部进行透视,就这项技术的本身来看,视野不如拍片清楚,偶尔会出现漏诊和误诊。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允许有一个正常的医疗检查漏诊率。何况给王先生照X光也只是一次例行体检,毕竟只是一个“筛选”的过程,当天,学校有 100多人体检,即使用CT机检查都有遗漏的可能,何况技术设备要差得多的上门体检(据了解,是医院用医疗车载设备放射车,去王先生所在的学校体检的),“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至于王先生所说的,因为该医院体检不出肺部空洞而耽误了病情,这位医务科人员认为不可能。她说,稍有肺部疾病常识的人都知道,像肺结核这样慢性病,晚一天治疗和早一天治疗,对病情来说,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而事实上,王先生也只是住了半年医院,而一般肺结核也差不多要这么长的住院时间,药物用量也没多大区别,因而谈不上什么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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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人士最后表示,日后会更注意自己技术的提高,尽量减少这种情况发生,但经济赔偿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3、消委会观点---漏诊对王先生不公

    对于医院的答复,记者也咨询了广东省消委会及法律界有关人士。

    消委会有关人士认为;对医院来说,可能是有一个内部掌握漏诊指标或是医疗事故可允许指标,但对某一单个患者来说,这个百分之一或更少的漏诊率,就是百分之百。的确,从科学的眼光来看,漏诊或其他误诊的情况,是不能完全杜绝的。但现在问题是,6-9厘米的肺部空洞,显示在透视的X光机中,不是个小的黑点,而当时却没“检”出来,是医生本身不够尽职的主观原因,还是医诊设备“落伍”的客观原因?如果是后者,如此质量的设备用作体检,对交了钱进行体检的消费者来说,实在不算是一场公平的“买卖”。而现在该医院在处理王先生的“漏检问题”上,只是一味强调是在“可允许范围”,而不愿也没有从内部管理上来分析改正,对患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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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天地》杂志法律顾问朱小斌律师则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漏诊率属于卫生行业部门进行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管理的一项指标,如果当事医生的行为在漏诊率范围内,当然可以免除其行政责任和专业技术责任;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医生和患者是对等的法律主体,因而发生因失误或过错导致的患者直接损失,是不能以漏诊率来作为逃避法律责任依据的。

    4、问题焦点 ---体检也不能服务低劣

    据记者了解,花钱请医院对员工进行每年一度的体格检查,即类似王先生这样的体检,一般都是作为单位的福利,在广州不少效益稍好的单位,至今盛行。严格地说,它应该是一种健康检查,即正常人作预防性体检测试,主要是为发现潜在的疾病,为进一步治疗赢得时间。

    据介绍,在体检时,患者的疾病还是潜在的、或根本还没有明显的症状;因而也要求医生更加仔细,以便做出需进一步复检或无病的判断。因而,如果体检本身属于“低劣服务”或“货不对板”,那它造成的危害就更大了:一是由于检查不出患者潜在病情,耽误了治疗,起不到体检的目的;二是因为体检本身,一般都是请患者所信赖的大医院做的,它“未见病变”诊断结果也更易获得被体检者的信任,导致有什么轻微症状也不再去做检查,更耽误治疗时机。

    5.患者也是消费者

    患者是不是消费者?这个命题在国内其它地区已讨论了一段时间,但在广东这已不是个问题。1999年8月广东省人大通过了《广东省实施(消法)办法》,其中第19条就规定——“从事有线电视、电信业、医疗卫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核定的标准收费”,这其实已明确指出:患者也是消费者。事实上,广东省、广州市及属下各区消委会已接过大量医疗消费方面的投诉。广东省消委会有关人士也指出,体检也是每个被检者的正常消费。对于体检结果的不合格,当然有权利进行索赔。,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