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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受非人“管教” 施虐父“母”被判刑
http://www.100md.com 2000年3月19日 北京晨报
     用穿羊肉串的竹签子扎手,用塑料管抽胳膊,被捆在树上用弹簧锁抽打… …11岁的少年骆超饱受这样的肉体虐待长达一年有余。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施虐者竟是孩子的生父和继母。昨天,法院对这对恶人作出了宣判。

    小骆超是北京房山良乡小学学生,亲生母亲关爱呵护着他度过了童年生活。但自从1998年6月父亲与继母杨俊玲结婚起,他幸福的生活便被虐待所替代。

    继母管教的方式便是“打”字当头。父亲骆洪生靠上街卖羊肉串谋生。继母来到骆家的一年时间里,小骆超饱受了“ 肉刑”:用筷子打头,用塑料管抽胳膊,罚跪洗衣板,用火钩子烫身体,甚至不许吃饱饭。每次被继母打后,为了不让老师同学知道,即使在炎热的夏天,小骆超也要穿上长衣长裤上学。

    1999年6月14日,骆超用一玩具赛车跟伙伴换了10元钱,中午买了些食品带回家。继母和生父发现后,怀疑是孩子偷家里钱买的,便粗暴地将骆超拉到村外,用尼龙绳将其捆在树上。尽管孩子不停哀求、认错,二人始终无动于衷,用树条和弹簧锁抽打,造成骆超背部、腰部、臀部、双腿后侧大片皮肤青紫。小骆超的一名同学目睹了这场暴打,被继母呵斥“ 滚蛋”后,只能默默流泪看着。当老师看到小骆超一瘸一拐、浑身伤痕地来到教室时,禁不住哭了。当天下午,小骆超再不敢回家,来到她姑家居住至今。1999年10月11日,姑母带看小骆超向法院起诉其继母生父。

    昨天庭审时,小骆超还是一直不敢和继母对视。这个孩子一直低着头。而继母杨俊玲则振振有词,声称打孩子是管教方法问题,不构成虐待。父亲说因为“孩子不听话”才打骆超的。房山法院昨天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俊玲和骆洪生构成虐待罪,判杨俊玲有期徒刑1年,骆洪生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杨俊玲表示要上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