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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大夫,我的子宫呢?
http://www.100md.com 2000年3月22日 金羊网
     新快报北京讯(姚文)在日本勤工俭学的杨女士专程回国打官司,其案由听来让人吓一跳:位于北京东城区的某医院在其住院治疗期间未经杨本人或家属同意,将杨的子宫、阑尾摘除。17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由杨的律师宣读的起诉书中称,杨因腹部肿胀于去年2月23日入住这家医院,该院在2月25日作出的术前报告中,诊断为腹膜后肿物,拟实施腹膜后肿物切除手术,并征得本人及家属同意。但在2月26日对原告的手术中,被告在没有征得病员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杨的子宫切除,同时将杨的阑尾一并切除。杨的律师特别强调,杨在住院期间已将自己未婚未育的情况告知院方。院方的行为给杨造成生理上的残疾和心理上的极大伤害,严重侵害了杨的权益。同时,也给杨在今后的生活及精神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杨在起诉书中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及补偿15万元,赔付精神损失10万元。

    作为被告的某医院则坚持认为医院实施手术摘除杨的子宫和阑尾是“疾病所致、治疗所需”。

    院方称,术中确诊为弥漫性子宫巨大肌瘤,无法保留子宫。另原告患有阑尾炎,也需切除。术后原告恢复良好,病理检查也印证了诊断及治疗方案的正确性。

    院方一再强调手术是成功的,并履行了告知的义务,整个过程无过错可言,更无任何身体上不法损害的结果。至于没有让家属签字同意摘除手术,是医院内部管理的问题,不构成对原告人身权的侵害。

    据悉,法院将于近期作出判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