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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701
凭什么说我是病人
http://www.100md.com 2000年6月9日 北京晨报
     12岁男孩莫名做起治病广告

    本来以为是拍公益广告,结果成了医院广告的发言人;本来是挺健康的人,结果变成了有癫痫病史家族的一员。昨天,12岁的男孩起诉医院和播放广告的电视台及广告公司,要求被告为他消除影响,并索赔10万元。

    在这则广告中出现的扮演男孩家属的另外两名男女演员也提起了诉讼。12岁的男孩说,从1999年12月起,他发现贵州等地电视台在卫星节目频道上反复播放宣传河南郑州市管城中医院的广告。在广告中,他成了有癫痫病、脑炎病病史家族的成员。为此,他的家庭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广告借此"病例"说明该医院对治疗此病有办法。而实际上,这个男孩自己及家人从未患有广告所述的疾病,广告中所谓男孩的家庭成员也和他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男孩说他更未允许医院利用他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那么男孩是怎么成了广告中的人物呢?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男孩的代理人说,这个男孩非常喜欢演艺,课余时间也参加过这样的学习和演出,当时有导演曾邀请这个男孩在一则公益广告中出演一个角色,考虑到是公益事业,男孩欣然接受并未收酬劳。但是不料,在拍摄后不久,他们发现男孩拍摄的公益广告原来竟是用于医院的宣传,并在电视上长期播放,于是男孩成了同学们嘲笑的对象。因此男孩以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提起了诉讼。

    对男孩和广告中其他演员的起诉,医院和广告公司说,这则广告是委托中央戏剧学院的一名教师拍摄的,有关演员的演出费用也都一并支付给了这位教师,而且这些演员也都是按照剧本参加广告的拍摄,因此不属于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侵权。至于在广告中把没病的人说成是有病的,医院答辩说,广告是一种艺术品,它表现的是"艺术的真实"而未必是"生活的真实",所以即使观众对广告中人产生了其是癫痫、脑炎疾病患者的心理感觉,也不能认为是对广告中演员的侮辱和诽谤,因此也不能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演员和那位教师之间就广告拍摄问题的协议是本案需要查明的重要事实,由于昨日该教师没有以证人身份出庭,因此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继续审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