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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781
被误切卵巢患者获赔二十余万
http://www.100md.com 2000年6月17日 中新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了一起重大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因腹疼就诊却被医院切除了卵巢的李女士获得赔偿20多万元。

    记者注意到,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仅是依靠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同时还让法医来参与医疗纠纷的认定,从而使法院的判案更加公正准确。

    据了解,去年5月4日下午,从黑龙江省来京的李女士感到右下腹疼痛,遂到北京二七机车厂医院急诊室就诊。初步检查,医院认为李女士病症为“卵巢脓肿、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等,将其收入医院治疗。在治疗中,医院认为患者保留正常卵巢组织可能性不大,在未征求本人意见和向患者家属讲明手术后对患者生育及生理功能产生影响的情况下,于当天夜间零点实施手术,将李女士的双侧卵巢、输卵管及左右侧肿物切除。

    术后第四天,医院将手术情况告诉了李女士。事后,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李女士的要求进行了鉴定,认为李女士的双侧卵巢被切除,造成其生理功能障碍,属于二级甲等医疗技术事故。今年年初,李女士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及其他费用26万元、精神损失费24万元。

    法院审理此案时,医院辩解称:切除属治疗的必须和急需,而且切除的后果也不是非靠药物才能维持女性特征。

    为确定医院是否有过错或有多大过错,法院在研究了丰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后,又委托了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此案进行了鉴定。法医鉴定结论为:李女士“属4级伤残”;经过综合评定认为:“医疗缺陷在李女士伤残后果中所占的参与度为50%。”

    最终,法院依法判定医院赔偿李女士的经济损失、误工费、伤残生活补助费、医疗事故经济补偿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0余万元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