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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2568
妙龄女被困地下室活活饿死
http://www.100md.com 2000年9月12日 广州日报
     9月4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一起因施工单位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认真清理现场,造成他人误入地下室而被活活饿死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出外看病神秘失踪

    今年1月22日,温岭市大溪镇横后村23岁的女青年林雪鸿对家人说到医院看病。当晚,她没回家,第二天晚上仍未回家。其父林兴才急了,24日一大早,就直奔温岭市区太平镇第一人民医院找林雪鸿的朋友苏医生。苏医生告诉他,头天上午林雪鸿曾来找过她,向她咨询过一些妇科疾病常识,之后没再见过她。

    从这天开始,林兴才天天骑着自行车在温岭市区的大街小巷和相邻太平镇乡镇寻找。

    地下室里苦苦求生

    2月18日上午:民警来告诉林兴才一个不幸的消息:“昨天下午4时,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地下室承建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的施工人员在地下室最里面的房间门口发现一女尸,经分析可能是失踪的林雪鸿。请你们前去辨认。”经辨认,死者正是林雪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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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市公安局刑侦人队现场勘查表明,死者俯卧在地下室最内端(距出口最远)房间门口,头南脚北,现场除死者和属于她的衣物外.没有其它物品。认尸当天进行了尸检,解剖后尸体内没有发现任何食物。尸检结论为冻饿而死,死亡时间约在尸检前一星期左右。

    据参加勘查的民警介绍,现场沿地下室过道和一些房间门口的墙角,很有规律地堆放着死者的一些衣物,好像是做什么记号,分析推测可能是死者为求生,曾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室沿墙壁摸索前进,希望找到出口,而尸体正好倒在离出口处最远的房间门口,也可以说明死者在为求生做过多种努力和挣扎。

    最叫人感到悲惨的是,在距尸体不到两米的地方,地上零乱撒落着死者离家前怀揣在身的140多元现企,其中4张10元面额的钞票被撕成十多片纸条,而一张100元面额的大钞和一张5元面额纸钞完整无损。

    承建大楼地下室装饰工程的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职工陈某在接受民警调查时说,因为春节放假,施工队于节前切断了地下室的所有照明用电,锁上了地面通往地下室的出入口大门,并在门上贴上了封条。就这样,误入地下室的林雪鸿被困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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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各打50大板”

    4月17日,林兴才夫妻将被告淅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等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原告丧葬费、赡养费、死亡补偿费91万元人民币,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8月10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原被告双方围绕林雪鸿是如何进入地下室和林雪鸿是否有精神病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法院根据原告林兴才向法庭提交的林雪鸿在温岭市精神康复医院门诊病历,认定林雪鸿系精神病患者(林雪鸿因恋爱问题曾受过精神刺激)。

    对林雪鸿之死,法院认为,被告浙汀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对地下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应承担直接的管理义务,而该公司对林雪鸿误入地下室后在封门前检查时缺乏充分注意,导致林雪鸿冻饿死在地下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被告浙江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是该大楼工程的直接承建者,也应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林雪鸿系精神病患者,其父亲对林雪鸿有监护不力也应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林兴才夫妇因林雪鸿之死造成的经济损失61800元(包括死亡补偿费60800元,丧葬费1000元),由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承担35%、浙江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承担25%,其余40%由原告自负。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