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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承受力差 大学生“受辱”后愤而行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23日 家庭医生医疗保健网
     只因自尊心受到刺激,就“愤”而行窃报复同学。已毕业的辽宁省邮电学校学生刘某虽找到了心理平衡,却也险些受到法律制裁。

    1996年9月刘某从大连金州区一偏僻农村考入辽宁省邮电学校综合电信专业。虽然在该校13名大连籍同学中名列第二,并通过努力学习获得4次奖学金,但家庭贫困的阴影却一直笼罩在他心头。他因此少言寡语,许多集体活动不愿参加。1997年7月10日,刘某到杨某宿舍,见几个同学在玩杨的电脑笔记本。好奇心使他跃跃欲试,可杨某却以一句“有钱自己买去”冰冷地拒绝了他。刘顿时感到人格受到极大侮辱,由此产生了报复念头。

    1999年7月19日下午,一直没有平静的刘某戴著手套、作案工具来到杨的寝室门前,用电话磁卡捅开房门,盗走了那台让他曾感到无地自容的价值9600元的电脑笔记本,然而他却窃而不用,只是为解心头之气。第二天,他在公安机关工作下投案自首。

    辽阳市白塔区检察院于2000年5月接案,经认真了解后认为,刘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做出偷窃事是出于被害人对其家庭贫困的讽刺,主观恶性不大,且有投案自首表现,因而于日前对刘某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