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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前宜清”“产后宜温”的治法对吗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28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13期
     历代医家对妇女妊娠期间及产后的用药都持有“胎前宜清”、“产后宜温”的观点。如王海藏曰:“胎前气血和平,则百痰不生,若气旺而热,热则耗气血而胎不安,当清热养血为主”。又如汪石山说:“妊娠必须清热调血,使血循经,以养其胎,故丹溪用黄芩、白术为安胎圣药”等等。这些都说明了妊娠期间的生理特点是血聚养胎,于是相对地阴血偏虚,阴血不足者则火旺,火旺者当予寒凉类药清之。至于“产后宜温”之说,如虞天民说:“问:妇人产后诸疾,古方多用四物汤加减。而丹溪独谓白芍酸寒,伐生发之气,禁不用,何与?曰:新产之妇,血气俱虚,但存秋冬肃杀之令,少春夏生发之气。故产后诸病,多不利于寒凉之剂,大宜温热之药。……四物汤,若用于产后,必取白芍药,以酒重复制炒,去其酸寒之性,但存生血活血之能,……”。其意是因产后气血不足,宜温且寓温于补,温不伤中,借以资其生化之源。另外还有祛除恶露、防止留瘀之意,因为血得寒则凝,得热则行。可见古人胎前宜清和产后宜温的治法,是考虑到妇女妊娠和产后的生理特点、病理变化等因素而提出的,有其理论基础和临床指导意义。但是,应该知道,胎前宜清、产后宜温是一般的法则,有一般就有特殊,不能一概而论。例如《金匮要略》以干姜人参半夏丸治妊娠恶阻;又如肾虚妊娠肿胀,应以真武汤来温肾化气行水,就不能按胎前宜清的方法了。再如产后发热多因感受邪毒,故治疗不宜温而是宜清。

    总之,我们应该了解“胎前宜清”、“产后宜温”是古人根据妇女妊娠期和产后的生理、病理变化提出的一般治疗法则。在临床上则应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灵活地辨证施治,不应受其约束,更不应机械地遵循这一法则。, http://www.100md.com(李水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