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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长:药店可以发展到3000万家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18日 中国金药网
     "全国目前医药零售企业仅12万家,要让老百姓买药方便,今后零售药店可以发展到3000万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借在广药集团产品全国展销会作"入世后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趋势"主题报告会的机会,向业界透露了政府对医药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方向。

    2002年是关键性的一年

    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2003年1月1日开始,逐步将药品分销服务向外资开放。也就是说外资可以从事包括批发、零售、特许经营等形式的药品销售活动,同时取消每个地方对此类企业数量限制。郑筱萸提醒中国药品经营企业,2002年是药品流通业关键性的一年。郑筱萸指出,制药企业较早出现外资,提前入世,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而中国药品流通业刚从过去旧的体制走出来,马上要面对国外强大的竞争者,是个巨大的挑战。

    批发与零售将分类整顿

    郑筱萸指出,目前中国药品流通费用大,占销售成本12%以上,而美国拥有先进的连锁经营配送和管理系统,销售成本仅占销售额的3%;中国批发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很低,只有0.63%-1.2%,而美国该比例在1.53%左右。2003年向外资开放的期限距今不到一年的时间,政府对中国流通行业全面整顿的方案将马上推行。郑筱萸透露由于中国目前的药品批发企业太多,而药品零售企业却太少,因此流通业中批发与零售两大块将采取分类整顿的办法。美国现时全国只有2000家药品批发企业,而中国的药品批发企业多不胜数,原则上零售不能兼营批发,但不少企业仍然在违规操作,郑筱萸称政府下一阶段对此要加强整顿。同时,郑筱萸指出,目前全国药品零售店的数量仅12万家,老百姓上街买药还是不够方便,要跑较远的路。今后,国家药监局积极鼓励社会开更多的,符合规范要求的零售药店,让消费者购药更方便。至于这个"更多"多到什么程度。郑筱萸称,只要是合条件的,全国未来发展到3000万家不是问题。

    药品零售业不能借故搞批发

    配送中心,是医药流通企业通过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重要的一环。郑筱萸称,企业对此应把握两个标准:一,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搞连锁,可以搞配送中心,但不能借此做药品批发,配送中心只能做企业内部的配送。二,批发企业如果有一定的仓库,可以自己搞配送,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配送;如果药品批发企业有配送中心,同时兼营零售,则这个零售系统不需再建立新的配送中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