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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6280
《赵绍琴内科学》首发式在京举行
http://www.100md.com 2002年2月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702期
     我国著名中医药学家赵绍琴教授逝世周年纪念座谈会暨《赵绍琴内科学》首发式1月30日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举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房书亭、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郑守曾、北京科技出版社社长张敬德出席并讲话。由赵氏子女根据赵绍琴教授生前遗愿捐资建立的赵绍琴医学基金在会上宣布正式启动,该基金基数为20万元,用于资助和奖励对中医药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项目。

    赵绍琴先生是当代著名中医学家、中医教育家,他承继家学和师传于一身,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有“平正轻灵”之誉,在内科学和温病学等许多领域见解独到精辟,多有创新,自成一家。赵老一生勤勉,教书育人,思想开放,毫无保留地传授自己的宝贵学术经验,具有一代宗师风范。由其学术继承人整理的遗著之一——《赵绍琴内科学》,全面、系统地反映其独特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展现了赵绍琴教授渊深的医学造诣和独特的辨治思路。

    房书亭副局长在座谈会上谈到,我们要向赵绍琴等老一辈中医大师学习,继承其学术经验,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培养造就新一代的中医药优秀人才。我们今天缅怀、学习赵老,是为了像他那样继承和创新,在理论与实践上有所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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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郑守曾校长以及赵绍琴教授的生前好友、学生弟子介绍、座谈了赵老的医学成就、医风医德。他们表示要像赵老那样献身中医事业,重视临床实践,善于继承,敢于创新,为培养造就优秀中医药人才而努力。(海霞 李晓宏)

    打击非法行医任重而道远

    ——200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专题报道之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颁布近8年,《执业医师法》也已颁布近4年,但社会上非法行医现象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开始仅仅是一些游医、个体诊所,渐渐发展至药店坐堂医、打着各种旗号的义诊医,甚至游医“游”到了正规医院,公然以医院的名义发广告、出收据,骗取钱财,危害患者健康,成了医疗市场上的一个毒瘤。尤其是一些打着“老中医”、“中医气功疗法”旗号的非法行医者,凭着一剂“祖传秘方”、三根手指头和三寸不烂之舌,向患者索要高额的诊治费用,不仅坑害了患者,而且还歪曲了中医、中药的治疗效果,严重损害了中医中药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连续几年来,全国各地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打击非法行医的活动,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打击措施,但有的省市非法行医却呈愈演愈烈之势。1998年,昆明市查处非法诊所200余家,1999年查处400余家,2000年则查处了600余家。去年4月29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但到去年年底,“非法行医”依然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一些“打而不死”的非法行医现象时时见诸报端,继续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何非法行医如此难以根治?就此问题在200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期间,我们采访了几位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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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法行医”存在的社会根源

    1.可满足某些社会需求。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陈晓非是浙江省负责中医工作的卫生系统领导,他给我们深入分析了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是有其社会需求。由于我们现有的医疗服务还不健全,某些医院虚高的药价、落后的服务,使社会上一些低收入阶层或贪图方便的患者望而却步;对一些难以启齿的疾病如性病,患者考虑到社会影响,想偷偷解决了事,往往求助于个体医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亚健康状态的人群增加,患有心理性疾病的人增多,而我国保健医学、心理医学刚刚起步,配套设施很不完善,这就使一些非法行医者有了市场。

    2.非法医疗广告的误导。我们经常能在某些报纸上看到介绍某某医院、某某专家治疗某疑难杂症治愈率达百分之多少的广告,有一些广告甚至是发布在发行范围很广、影响力很大的报纸上,尤其对某些所谓专家、某家医疗机构的连篇累牍的专题报道以及借助科普宣传、专家咨询名义推荐医生和医院的“软广告”,更是令人防不胜防。据陈晓非副厅长介绍,目前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混乱,未经审批而刊播的非法医疗广告非常猖獗,他们对去年温州地区的医疗广告做了统计后发现,90%以上属于未获得审批的非法广告。一些即使是经过审批的广告,一经刊登也已是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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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民对疾病认识能力差,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普遍来讲,我国国民受教育水平比较低,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小城镇医学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稍懂医道或根本不懂医理的人怀揣所谓“祖传秘方”或一些假冒伪劣药品就敢给人看病,而目前全世界有2万多种疾病,医生可以解决的也只有几千种,对于那些在大医院被判定为疑难病症的患者,他们往往病急乱投医,寄希望于一些江湖“神医”、“大气功师”,被某些非法行医者的花言巧语所蒙骗。

    4.经济利益的驱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经济利益的驱使,是造成非法行医在目前难以根除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医院出租科室,还是药店的“药托”、医院的“医托”以及与非法行医有着紧密联系的非法医疗广告,其内在的原因都是经济利益在中间作怪。有资料统计,媒体广告中,有30%是医疗广告,有些媒体为了增加广告收入,甚至主动向这些非法行医者联系“业务”。

    在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县区级医疗机构的设立由县区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批,不经过省级部门,审批时要向审批机构交纳一定的费用,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漏洞,使一些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有了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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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打击力度不够。由于非法行医现象的复杂性,长期以来,各地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需要卫生、工商、公安、药监、城建监察等部门的共同配合,这就给这项工作的实施在客观上增加了难度,造成打击力度小,缺乏长期性,给了非法行医者可乘之机。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非法行医者处罚力度小,起不到威慑作用,造成“时时管,时时有”的现象。海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林方略谈到非法行医的屡禁不止时感慨地说:“这些屡禁不止的非法行医者往往是在城乡结合部的个体诊所,一张桌子、几瓶药丸就开了张,白天刚查封,晚上就又重操旧业,顶多换个地方。如果没有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仅靠卫生部门这项工作很难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此也深有感触。他们认为,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一是因为打击力度不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二是缺乏相应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地县级分管这一工作的卫生系统行政人员都是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力量对这些非法行为进行长期的、专门的、有效的治理。

    二、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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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非法行医对社会的危害性,几位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新的一年及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要继续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监督机构,各部门协作,加大打击力度。

    采访中大家一致认为,加强执法力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只要政府下定决心,各部门协同努力,严厉打击区域性、集团性非法行医活动,对城乡结合部等日常监管相对薄弱的地区,重点予以查处,加大打击力度,非法行医会渐渐失去市场。针对一些非法行医者游走不定的特点,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的负责人认为,应该实施区域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居委会的监督检查作用,加大对出租房的检查力度,使这些非法游医无处藏身。黑龙江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于黎明介绍,按照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黑龙江已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卫生监督所,专门负责这一方面的工作。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专职机构。

    另外,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医疗卫生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或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要严肃查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要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非医疗机构及非医师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按《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对未经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盗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格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进行执业医师的认证注册制度。对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和没有注册单位行医的,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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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积极推进医疗体制的改革,发展社区医院建设。

    医院要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改变经营思路、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社区医院建设,尤其对城郊接合部等非法行医行为多发地区,要尽快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充分发挥社区医院优势和中医、针灸治疗疾病简、便、廉、验的特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廉价的医疗服务;深化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医疗费用,完善农村医疗保健设施,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培养全科医生,充实到社区医院和基层医院去。

    3.提高民众素质,媒体应加强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自觉杜绝非法医疗广告的刊播。

    有关文件规定,医疗广告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中核定的医疗广告格式化内容发布,对不按照“医疗广告证明”核定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吊销该“医疗广告证明”,工商行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目前,已有许多省市停止审批医疗广告,这是否是一种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尚无定论。但为民众普及医学科普知识,提高民众对疾病的认识水平,确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职责。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由于非法行医的泛滥有其复杂的社会根源,一定时期内还将难以根除,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健全,人民生活水平和认识水平的提高,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非法行医现象终究会渐渐减少,远离人们的生活。, 百拇医药(白晓芸 汪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