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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8865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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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凡0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险;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的本人或与之有保险利益的他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于半年内身故的,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于半年内造成合同所列残疾,按一定比例给付保险金额;因同一意外造成被保险人两项残疾以上,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同属一手或一足,仅给付一项保险金,若所属残疾程度不同,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保险单所载明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于半年内进行治疗,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出100元的部分,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责任免除: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伤害、杀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幅射或核污染。,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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