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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8920
长顺安全保险A条款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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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被保险人:凡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投保人必须为其父母。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致残,可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或残疾程度按一定比例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致残,均可分别享有保险金,但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身故给付和残疾给付互不冲减,但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致残后,于半年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则身故给付中必须扣减已支付的本次意外伤害残疾给付。

    责任免除: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2、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6、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期间所患疾病;7、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10、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它医疗所致事故;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滑雪、跳伞等高风险运动12、被保险人流产、分娩;1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发生上述情形,保险公司只退还所交保费,趸缴方式下保单生效未及二年及分缴未及二年的,还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