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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粤逾七成被访者赞成“安乐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8日 肝病网
 
“存在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这是莎士比亚名著《哈姆雷特》中留下的千古的名言。时至今日,广东省广州市一名步入花甲之年的退休职工老余(化名)却时常在为他结发33年的妻子阿芳(化名)考虑着这个问题。从罹患脑炎—脑梗塞—中风—植物人状况,现年58岁的阿芳已经在病榻上躺了整整的十年,进入植物人状况也已整整4年。目睹了妻子治疗中的种种痛苦后,他和女儿终于决定让她“安乐死”。可辗转了多家医院后,得到的都是尚无法律依据可供操作的答复。阿芳、老余的悲剧,只是全国成千上万名植物人、癌症末期患者和其家人的一个缩影。
 
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安乐死”的问题再次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事件 为植物人妻子求死无门“真正让我萌生了为妻子实施‘安乐死’的想法,是在去年九月医院为我妻子实施的一次抢救过程中。当时作为亲人的我,在旁边亲眼目睹了已是植物人的妻子,在各项医疗设备刺激下的惨状。”照顾了妻子10年无怨无悔的老余老人哽咽着告诉记者,他现在还时常想起当时的情景,原本毫无意识的妻子,在抢救过程中出现了抽搐、癫痫的活动。在他看来,这些活动,是一个一息尚存的生命,在濒临死亡前的痛苦挣扎,是一种痛苦不堪的条件反射。当时陪同在老余旁边的女儿
也目睹了这一场景,并哭成了一个泪人。在此情此景下,两父女开始交换了各自对“安乐死”问题的看法,随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为了减轻妻子、母亲的痛苦,愿意对病榻上的阿芳采取安乐死。然而,从中山一院、省人民医院再到目前妻子接受住院治疗的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他这个病患家属只要一提出请求,就被医生、大夫们二
话不说的挡了回来。“他们给的最多的答复就是目前没有法律依据,亲人或医生为患者实施‘安乐死’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老余说。而他可以得到的最大限度帮助,也只能是为患者实施“消极抢救”。
调查 民间赞同安乐死比率很高
在此次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中,安乐死立法问题再度引起了委员们的普遍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功民在大会发言中表示,有关部门曾对北京、上海、河北、广东等地进行调查,民间测评赞成安乐死的比率很高,上海对200名老人问卷中,赞成安乐死占73%,北京有85%以上的人认为安乐死是符合人道主义的,80%的人认为目前国内可以实施安乐死。
 
据了解,邓颖超同志生前曾在某科学院计算中心周某某(一位身患癌症、生存无望、疼痛难忍的患者)坚决要求安乐死的材料上写道:“该同志进行一次常人所不能进行的对死的革命,她是一位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她也说过这样的话:“当我生命濒临结束,千万不要用抢救的方式以人工和药物来延长。”不久前辞世两院院士王选在遗嘱上也这样写道:“一旦病情不治,我坚决要求安乐死……,我不愿浪费国家和医生们的财力物力,并且死后不再麻烦人。”
观点对碰
赞成 安乐死符合临终病人利益
赵功名表示,伦理原则是支持安乐死的。该作法尊重了临终病人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相反,违反病人自主原则,是不符合病人利益,另外,实行安乐死,把有限的资源过多地用于临终病人身上而使他人得不到应用的治疗,是不公正的。安乐死有利于病人的最佳利益。他建议,国家可在某个地区、省、市等局部性地点制定有关规范性规定和条例,加强个例研究,作为试点积累经验,然后才逐步向全国推广。
广州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毛宇峨表示,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她是主张安乐死的。安乐死的问题,既是道德问题,又是一个法律问题。从道德伦理方面来讲,中国人儿女讲尽孝,朋友讲关爱。市民的普遍看法,总觉得活着比死了好,很多人不愿意接受,不敢接受安乐死。就目前身体健康的人群而言,他们是估计不到要求安乐死的人们群的承受能力,对于他们而言,更是很难预测得到的这种濒临死亡之前的痛苦。
就目前的社会氛围而言,社会对安乐死问题关注是不够的。
反对 安乐死立法为时过早
全国政协委员、省人民医院心外科吴若彬主任介绍,目前,医学专家们都在呼吁出台《器官移植法》和《脑死亡法》,目的是为了让脑死亡者捐出活体器官救活他人。脑死亡病人从医学的角度上讲,这样的病人即使有呼吸心跳等生命特征,但是已没有任何的生存意义,实施脑死亡,可大大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也可以减少医疗负担。而安乐死的病人则不同,虽然医学水平已回天无力,可是病人不但有呼吸和
心跳,大脑的功能完好,用安乐死的方法,就相当于人为地让这些病人死去,在缺少法律和社会伦理支持的今天,医生为满足病人的作法无异于“杀人”。因此,他认为,在《器官移植法》和《脑死法》出台之后,再来谈安乐死的立法更有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力认为,目前,脑死亡都还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如果要提到立法的层面,这些前题必须搞清楚。从我国的现状来看,安乐死立法是不现实的。
健康报 肝病网编辑-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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