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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看病贵药价高”之“谜”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23日 人民网
     近几年来,“看病贵、药价高”现象倍受诟病,社会各方面对此都极为关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业界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见仁见智,对此现象的分析文章、时评杂论常常见诸报端网络。但我们只要稍微留意,就会发现针对这一现象出主意、“开药方”的多,望闻问切追根索源的少。如果我们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通过中外医疗卫生体制演变过程来重新审视这一现象,或许会有些新的发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笔者认为,任何社会矛盾的凸显,肯定有其深层次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只有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把这一现象置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予以分析,才可以发现其真相,还事物以本来、客观的面目。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一日千里,为世人瞩目。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中国社会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20多年来,年均GDP增速超过9%,创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但正如一个人身体的发育过程,青春期长得太快,总免不了要长出些“青春痘”,“内分泌失调”的毛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种社会矛盾也在积累。比如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资源环境压力增加等。按照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当前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看病贵、药价高”问题,病根主要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过程显示,当人均GDP达到1000―3500美元的发展阶段时,标志着一个国家进入了“黄金发展期”或者称之为“战略机遇期”,同时也进入了“社会矛盾凸显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也将日渐显性化。中国2002年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矛盾也日渐显露。价格是市场的核心,是整个微观经济的基础,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是各种体制机制矛盾交互作用的结果。比如最近俄乌天然气价格大战,成为压垮乌克兰现政府的直接导火索。物与物等价交换的背后,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重新分配。因此,所有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都有可能通过价格现象直观地表现出来,这就是“看病贵、药价高”倍受关注的最直接的原因。

    首先,“看病贵、药价高”只是表象,反映的实质性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中仍有44.8%,农村居民中有71.9%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措施,看病就诊完全自费。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不同人群在医药消费领域处于不平等地位。在资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一部分人看病能报销,多数人看病不能报销的不公平现象,通过媒体的传播又具有放大效应,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平则鸣”。所以,各方面对“看病贵、药价高”的强烈反映是正常的,是期盼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合理诉求。如果不尽快解决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这种呼声将会更加强烈,“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就不可能根治。因为消费者对价格高低的认知总是通过比较而得出的结论,只要有比较的体制存在,“看病贵、药价高”的反映就会存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04年财政对医药方面的投入达308亿港币,占整个公共财政支出的13.9%,居民看病吃药全部免费,所以不存在“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

    其次,“看病贵、药价高”只是一种社会现象,反映的实质性问题是公共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医院要运营、要建设、要发展,当前体制下,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取得收入。其一,政府财政投入;其二,通过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获得的报酬;其三,医院药房出售药品时的加价收入。据有关方面统计,2004年我国全部公立医疗机构总支出约3200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入约300亿元,不足10%。这就意味着我国公立的1.8万家医院、4.2万个乡镇卫生院和1万多家社区医院90%以上的收入需要通过医疗服务或者药品加价取得,才能维持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正常运转。如果财政不增加投入,那么这部分支出要么通过医疗服务回收,要么通过药品加价回收,对患者而言就是“背着抱着一般重”。由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负担比重从1980年的21.2%逐步扩大到2003年的55.5%。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比重过大,是患者感到“看病贵、药价高”的另一体制性原因。

    再次,“看病贵、药价高”只是一种表现形式,反映的实质性问题是医疗卫生体制设计的不合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我国当前医疗卫生体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总供给小于总需求,总量不足是矛盾的主要方面。2004年,我国每万人拥有医师的数量为11.5人,与美英法德等发达国家平均25-30人相比,差一倍以上;即使与同等发达水平的埃及、罗马尼亚等国平均15-20人相比,也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供不应求是医药价格不断上涨的经济动因。二是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而人口占大多数的广大农村地区仍然缺医少药。在总供给小于总需求的情况下,价格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将一直上涨到供需平衡的均衡点。需求创造供给,供给拉动需求,在供需双方长期的市场博弈中,价格是二者之间的筹码。

    在这种大的体制背景条件下,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旧的体制已经被打破,新的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所以,“看病贵、药价高”又有众多的表现形式。一是药价越高越好卖,竞争力越强,出现了市场经济悖论。正常平等市场交换条件下,同质商品价格越低竞争力越强,企业通过比拼成本,最终可实现规模经营和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80%药品是在医生的指导下消费的,由于现行体制允许医院按一定比例加价销售药品,单位价格越高的药品,加价的绝对金额就越大,所以出现药价越高越好卖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二是政府的价格管制措施不能有效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据有关方面报道,国家自1996年以来,已连续17次降低了药价,总降价金额达400余亿元,但问题远未解决,群众的医药费用支出仍在不断上涨。由于医疗机构已经形成了“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药价降低后,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的问题就更加突出。在保证既得利益不变规律的作用下,医生就会更多地倾向于使用高价药、未降价的替代药,或者多开药、多检查。所以仅仅靠降低药价无法根治“看病贵、药价高”的矛盾。三是公立医院的逐利性异化了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医风医德问题堪忧,加剧了“看病贵、药价高”的矛盾。改革开放之初,因为政府财力有限,医疗机构又需要发展,政府出台了允许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的“以药补医”政策,这就陷入了“税不足、费来补”的恶性循环。实际上,据有关专家估计,2003年所有医疗机构从药品销售中获得的差价收入可能达到500多亿元,实际加价率在40%左右,早就超出了当初规定的15%的幅度。政府允许医院通过药品加价取得收入,医院当然希望收入越来越多。一方面是市场取得的收入在支出时更自由,可以逃避政府监管;另一方面政府财政也可以减轻负担。这件事就好比是吃“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既然允许公立医院逐利,当然科室承包责任制就会应运而生,医院要维持运营和发展,当然要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调动积极性的最佳途径当然是医药收入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一旦出现这种局面,拿红包、吃回扣,大处方、乱检查就在所难免,医风医德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远不如白花花的银子现实。在与个人利益挂钩的科室承包责任制出现后,哈尔滨的550万元最昂贵的死亡和深圳120万元的天价医疗费用就不足为奇。而当一种社会现象蔓延成一种普遍行为,又植根于既有的体制,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既得利益集团,演变成一种潜规则时,要根治这种现象就决非一朝一夕之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分析“看病贵、药价高”的原因时,我们往往容易忽略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医药费用的上涨有其合理的成分,而过快上涨又肯定是不合理的,如何判断上涨多少是处在合理范围之内始终是一个难点。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经济的增长总会伴随一定程度的物价上涨,因为价格上涨具有刺激供给增加的功能,按照古典经济学中“供给创造需求”的基本原理,这一现象就很好理解。只要物价上涨的水平低于居民收入增长水平,那这种物价上涨就是合理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就会不断得到改善。1960―1997年世界经合组织29个成员国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从平均占GDP的3.9%,攀升到7.6%,就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种发展趋势。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社会对医疗卫生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医药技术的快速进步,医疗卫生费用总额肯定是不断增长的,医疗、药品的价格肯定也会不断地上涨。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点就是要把医疗卫生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即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之内。现在的舆论“一边倒”,似乎医药费用总额和医药价格要绝对下降才是合理的,这是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如果出现了医药绝对价格水平的下降,供给就会减少,“看病贵”就会转化为“看病难”。按下葫芦起来瓢,那样对患者就会更加不利,这是决策者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应着力避免的问题。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治理“看病贵、药价高”的基本思路:

    第一,加快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将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纳入不同的医疗保险范围,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可以考虑参照印度的做法,对年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人群,比如年收入不足全国居民平均收入30%以下的农村人口、城镇下岗失业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全部实行公费医疗,一切医药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列入政府财政经常性支出,政府应集中财力着力解决好这部分低收入人口的基本医疗服务问题。现阶段只能走“低水平、广覆盖”的路子。这不仅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其余居民均通过强制医疗保险来解决基本的医疗服务问题。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由保险公司来与医疗机构谈判确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形成保险公司代表患者抑制医疗机构强势地位的机制。同时大力发展第二次、第三次医疗服务商业保险,满足高收入阶层对医疗服务的高端需求。

    第二,逐渐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大力鼓励发展民营医院,在使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的情况下,着力化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的结构性矛盾。财政主要应投入医疗卫生预防体系、农村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医院的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变现在“重治轻防、留病养医”的不科学理念。政府财政投入主要解决低收入阶层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建立合理的分诊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去卫生院、社区医院,大病去大医院的双向分诊转诊制度,合理配置优质医疗资源。适当压缩政府主办的公立医院的范围和规模,在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将多余的公立医院改制为民营医院,同时采取优惠扶植政策大力鼓励发展民营医院,通过市场竞争来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通过大幅度增加供给,使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来降低医药价格水平。当然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这是解决问题的必经途径。我国民航业的体制改革与价格改革是比较成功的范例,只要到繁华的地段转一圈,你会发现有数十家代理点愿意为你提供打折机票并免费送票上门。

    第三,改革“以药补医”的体制,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联系,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防止药物的滥用,保证全民族的健康。要废除医生收入与创收挂钩的科室承包责任制;通过司法解释或者立法,明确医生收受红包、回扣(处方提成)为非法行为,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适当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水平。公立医院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民营医院通过提高诊疗水平、提高效益,来逐步增加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使其付出的劳务与实际得到的报酬基本相符。韩国医药分业的经验表明,医药分业不能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但可以促进医生用药行为规范、合理,抑制药物的滥用,从而为全民族的健康奠定基础。

    第四,在以上改革措施暂时不能到位的前提下,政府应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监管,缓解“看病贵、药价高”的矛盾。可以考虑将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经营的市场准入,价格管制与质量标准体系的审核权限集中在一个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成立专门的医药监管委员会,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的职权,树立政府的权威,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因为当前的市场力量很强大,时间拖得越长,体制的张力就越大,改革的成本就越高。所以,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从一个较长的时间看,直接管制医药价格是下策;严格市场准入、提高质量标准体系,整合医药市场,为医药双方营造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公平博弈,形成相互制约的格局是中策;提高总供给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各项体制改革,最终通过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由市场力量来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是上策。

    在治理“看病贵、药价高”的过程中,政府的全部责任是理清思路、统筹规划,完善法制、提供保障。仅就药价论药价,不可能找到出路。如果我们的思路和目标足够清晰明确,那具体的措施和制度设计就只是细枝末节问题。当然我们既不能用目标来代替手段,也不能用手段来代替目标。(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