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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封住正负极 电池才能扔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8日 《生命时报》 2006.04.18
     1991年,日本制定了《促进再生资源利用相关法律》,后经修改规定:在小型充电电池中,除镍镉电池外,镍氢和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都应由制造商负责。

    据统计,2005年,日本全国的废弃电池约有5.7万吨,其中超过半数由“野村兴产”和“东邦亚铅”等专门公司负责处理和再利用。目前,日本各地的商场、24小时便利店,还设置了60多万个钮扣电池专用回收箱。

    在日本,普通干电池一般是作为不可燃垃圾处理的,但抛弃前,要求把电池的正负极用绝缘胶带封住,尤其是一次性锂电池,如果仍有剩余电量,在接触到金属后很可能出现发热、破裂,甚至引起火灾。

    镍镉、镍氢等充电电池回收后,会运送到专门的电池处理厂进行“再生”。首先要经过600℃—800℃的高温加热,使其中的水银化为蒸汽以便分离。回收的大部分水银被利用于荧光灯等的原材料;铁、亚铅、锰、镍等被分离后,会用作新电池原料或磁力材料。

    钮扣电池多用于计算器、游戏机等小型电子产品,“碱性钮扣电池”在日本相当普及,回收这类电池主要是为提取铁、亚铅、镍和锰等金属。另一种是“酸化银钮扣电池”,由于其中含有珍贵的银金属,回收的主要目的是把银提取出来。

    除此之外,日本的汽车蓄电池、产业用电池等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回收途径。无论哪种,无不遵循着严格的分类制度。, 百拇医药(驻日本 裴子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