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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经半年应取出避孕环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日 《生命时报》 2007.01.02
     病例:65岁的李女士出现了腹痛、不规则出血等症状。她有些奇怪,自己身体一向不错,而且绝经十多年了,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些问题?去妇产科检查后,医生告诉她,这是伴随她40多年的避孕环在作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计划生育科主任医师孟凡在接受《生命时报》采访时说,带有宫内节育器(俗称避孕环)的妇女进入围绝经期后,应该在子宫尚未发生明显萎缩前,尽早取出避孕环,一般在闭经3—6个月内为佳。一旦超出这一时期,就可能出现嵌顿等不良反应,影响女性生活质量。

    孟凡解释说,围绝经期是指妇女绝经前后的一段时期,一般在40岁左右。这时,女性宫颈、宫体会逐渐萎缩,而宫内节育器的大小不变,就会卡在子宫里,甚至出现异位,同时伴有腰痛、腹痛、小腹下坠或不规则流血等症状。并且,绝经时间越长,嵌顿的几率越高,取出困难也就越大。因此,医生建议女性闭经3个月左右应去医院接受一次妇科检查,若确定已经绝经,应取出宫内节育器。

    如果已超过了最佳取出时间,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雌激素,增加子宫的弹性,再取出。如果绝经年限太长,确实已无法取出,又无其他身体不适,可以考虑终身保留。“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说明长期留置宫内节育器会造成恶性影响,所以不用过分担心。但这类女性每年应做一次体检,防患于未然。”

    孟凡还指出,有的人性子急,一出现停经就要取出宫内节育器,这样做也不科学。“绝经前,妇女的卵巢虽已开始萎缩,但也会有排卵的可能。若过早取出宫内节育器,且不采取其他避孕措施,会有意外受孕的可能。”, 百拇医药(徐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