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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紧急召回“头孢曲松钠”?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28日 新华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立即修改抗感染药“头孢曲松钠”的说明书,在其中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能加入含钙溶液中使用,否则可能导致用药者死亡。目前,已收集到的相关死亡病例,均为新生儿或婴儿。

    人命关天,这个道理听上去谁都明白,但为何付诸于实际,就往往被人忽视了呢?以药监局此次强令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立即修改“头孢曲松钠”说明书为例,这样的被动无奈之举,在我看来就是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过度软弱与过度溺爱,与之对应的则是,患者随时可到因不正确使用“头孢曲松钠”而危及健康甚至生命。

    修改说明书固然可以在短时间内让相关医院、相关患者学会如何正确使用“头孢曲松钠”,从而避免生命危险。但这样的办法显然需要一段时间去消化,而在这个周期里,是否会再度有患者生命受到威胁的案例出现,尚难以预料。在此背景之下,一纸强令修改“头孢曲松钠”说明书的紧急通知就显得过于脆弱。

    药品不同于食品,一般来说,食品中即使发现存在着有害于人的成份,但一般来说不至于致命,但药品则完全不同,如果使用不当,完全可以致人于死地。如果对问题药品只是采取修改说明书这样的不痛不痒的办法,而非雷厉风行地采取果断措施召回问题药品,那么极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在相关信息没有能及时传到偏远地区之前,还会有其他的患者受到伤害。

    分析药监局不愿采取召回问题药品的原因,恐怕有三:一是担心药品生产企业经济利益受损,二是药品本身并没有问题,三是相关死亡病例还不多。当然这仅仅是一个正常逻辑背景下的猜测,但无论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恐怕都抵不过人命随时可能受到伤害这样一条完全充分必要的理由,难道我们药监局官员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吗?

    令人遗憾的是,对于“头孢曲松钠”不当使用事件,药监局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不知道,药监局官员们的盲目自信是否是建立在小概率的死亡率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上,但我们知道的是,即使是小概率的死亡事件,同样是对消费者、对患者生命健康的潜在威胁。

    笔者以为,无论基于什么样的原因,药监局首先应该做的并非是修改什么说明书,而是应该采取更为普遍适用的药品召回措施,惟有将这些药品全部召回,方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早日脱离“头孢曲松钠”制造的死亡阴影。从人命高于一切的角度看,紧急召回问题药品应是药监局面对危险时所必须采取的头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