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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螺吃不得(食品安全)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7日 《生命时报》 2007.04.17
     近期,有关部门在对北京市部分餐饮企业、市场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者销售海丝螺。海丝螺所含主要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潜在的严重危害。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卫生等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请勿食用海丝螺。

    海丝螺,学名织纹螺,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织纹螺在生长过程中,摄取赤潮中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

    浙江、福建等省份已立法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在本省销售海丝螺等有毒有害食品。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于2004年7月下发了《关于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的紧急通知》,在北京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

    (富子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