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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病无法得补偿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26日 现代快报
     23日上午,江苏省卫生厅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南京市山西路广场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时通报:2002年至2006年的5年间,全省各类职业病新发病例报告合计2504例,其中尘肺病例达到七成。令人忧虑的是,进城务工人员和在各类企业务工农民成为遭受职业危害的重点人群。

    有关专家介绍,职业病患者增多除了和部分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职业危害防有关,还和环境污染加大等因素有关。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音、化学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等,可以造成尘肺、中毒等职业病。

    “我的颈椎病就是这个工作造成的,凭什么不能算职业病呢?”昨天上午,在山西路广场“职业病防治”活动咨询现场,的哥张先生想不通,提出自己的疑问。和张先生有同样想法的还有不少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职业病”不断出现,但由于不属于我国法定的职业病,享受不到相关待遇。

    开车开出一身“职业病”

    张先生开了八年的出租车,工作时固定的姿势让他患上多种毛病,颈椎病就是最明显的一个。他在两年前被确诊为颈椎病,经常头晕、头痛,医生告诉他,他的颈椎病就是因为开出租车造成的,长期坐在驾驶室里,活动减少、机械性动作多,是他患病的直接原因。除了颈椎病外,他还患有胃病、痔疮,这些病多多少少都和开出租车有关系。为了看病,这些年来他花了一万多元。有次偶然听说,职业病患者可以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他就找到了公司的领导:“我的病也是职业造成的,能不能给些补偿啊?”公司的领导盯着他看了半天:“你开玩笑啊?我们这还没有这样的先例。”张先生又到劳动部门去咨询,得到的答复仍然一样,他的病根本不算职业病。

    不少人患有“新职业病”

    和张先生一样,患有“新职业病”的人越来越多,陈小姐就饱受这样的痛苦。她经常使用电脑,伏案写作,时间一长也患上了颈椎病,工作时,肩部疼痛不已。

    江苏省中医院的专家介绍,有些人在工作中经常使用电脑,可能会出现“电脑综合征”,比如眼睛疲劳、头晕恶心、全身乏力等,这和他们经常接触电脑的职业性质有很大关系,从医学意义上讲,也算是一种职业病。像这样的“新职业病”患者,近年来频频出现,写字楼中的白领,发生腰背痛、颈椎疾病的几率非常大。

    职业病种类五年没增加

    根据我国法定职业病分类目录,目前,共有涉及粉尘、急慢性化学中毒、职业肿瘤等10类115种,这个分类标准是2002年修订增加的,直到现在也没有变化。

    卫生监督部门的专家介绍,确定职业病种类范围是非常严格的,像“电脑综合征”、颈椎病等跟职业相关的疾病,也只是这些年来刚刚出现的,还没有到非常严重的程度;而且全国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样,有些地方这些“新职业病”可能比较普遍,有些地方则还不明显,因此,目前还没有到把这些“新职业病”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的时候。

    专家认为,职业危害存在于每个地方,不过是性质、程度不同而已,从科学意义上来讲,只要是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都应该是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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