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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为牙防组喊冤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5日 中国妇女报
     6月13日,卫生部召开牙防工作研讨会。会上,卫生部一位负责人称:“牙防组成绩是第一位的,问题是第二位的。”参会者也多认为,牙防组做过的很多有益的事情,违规认证只算是个小问题。(6月19日《京华时报》)。

    笔者认为,牙防组为社会做了一些贡献没错,如它倡导设置了每年9月20日的全国爱牙日,组织了两次全国口腔流行病学调查。但是,与它所犯的过错相比,我认为是过大于功,而非功大于过。

    今年6月11日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牙防组的罪状被确定为违规收取认证收入,负责人违规领取补贴、财务管理混乱。我认为,牙防组的危害首先表现在对社会规则和秩序的破坏上。这种破坏在于它不具备相应的认证资格,属于无资格的认证。在全国认证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作为协助卫生部行使部分管理职责的临时性机构,牙防组在《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后,仍然无资格长期开展认证,它的行为是对法治秩序和规则的破坏。其次,这种危害更重要表现在对群众身心健康的直接侵害上。收费认证必须导致认证市场混乱,对标准把关不严的直接后果是被认证产品质量下降,产品质量下降必然侵害百姓的身心健康。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莜萸受贿600多万元何以被判处死刑,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位被判处死刑的正部级官员?原因便在于药监系统事关百姓用药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和健康。郑莜萸受贿数额与其他贪官相比虽不很大,但危害巨大。同理,牙防组违规认证收费虽仅200多万,但其产生的危害远远超出这个数字本身。

    如何评价牙防组的功过是非,由谁来评判,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关乎类似组织、类似事件的处理。鉴于牙防组与卫生部间千丝万缕的关系,由卫生部来为牙防组“平反”是否合适?在我看来,应由独立的机构如人大来进行,而法律应当成为评判遵循的唯一原则。, 百拇医药(孙瑞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