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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看得懂的药品说明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3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8月13日(总第1122期)
     某酒店经理周身关节疼痛,便到药店买了一瓶“消炎痛”。他看药品说明上写着“每次25mg,日三次,饭后口服”,误以为25mg(毫克)就是25粒,便将25粒消炎痛一次服下。过了不到半小时,突感腹部胀痛、烧心难忍、泛吐酸水,紧接着吐出鲜血约100毫升……这一幕,吓坏了身边的工作人员,马上将其送医院急救,才转危为安。

    不可否认,有的药品说明书从“医学角度”来看,写得很“清楚”,但如果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就不那么“清楚”了,甚至看不明白,再加上不少消费者有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并不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而是根据习惯想当然地用药。因此,就像上面所说的一样,错误用药的事情时有发生。

    再举一个类似的例子。

    一位媒体工作人员有冠心病、心绞痛史,医生建议他随身携带“消心痛”以备急用。有一次外出突发心绞痛,他便掏出一瓶“消心痛”,一看说明是“每次5~10mg,舌下含服,必要时5~10分钟后可重复给药”。他以为5~10mg就是5~10片,便一次含服了10片“消心痛”。过了10分钟后,心绞痛是缓解了,但却头晕目眩、神疲乏力、冷汗淋漓,也是被及时送医院紧急抢救后才转危为安。

    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制药企业的足够重视!以上面的两例错误用药事件为例,假如企业在制作药品说明时在“消炎痛”每次25mg之后加一个“(1粒)”,在“消心痛”每次5~10mg之后加一个“(1~2片)”,或许,这两起意外事件就可以避免。

    当然,目前正规的药品说明书都是比较规范的,有一些消费者自己在服药前不仔细看说明书,当然容易出现“吃错药”的情况。希望患者也能牢记,在看不懂说明书时也至少向医生问个清楚,以避免这种情况再发生。, 百拇医药(青海主任医师 伏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