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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处理“偷药”看药店意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7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9.17
     “偷药”本是一件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但却有药店对偷药者“以德报怨”。不久前,杭州一家药店就上演了这样令人“拍手称赞”的一幕:药店的监控设备忽然捕捉到两个民工打扮的男子在偷窃的画面,他们把两盒药揣进怀里,未结账便欲将药品带出店外,结果被抓个正着,可谓“人赃俱获”。但药店询问清楚事情原委后,非但没有将“涉案人员”扭送公安机关,反而将药品慷慨相赠,礼送出门。原来,这俩民工本是兄弟,弟弟忽然感冒发烧,因为联系不到工长没钱买药,哥哥只好带着弟弟到药店“偷药”。

    “偷药”为人不耻,这是没有争议的事情。作为药店,当然可以对所有“偷盗者”按规定论处,没有人会觉得不妥。这家药店的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能够在弄清顾客偷药动机的情况下法外施恩,与人为善,将药品慷慨相赠,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胸襟?这样做不仅体现了药店“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而且让更多的顾客通过这件小事,认识到药店对弱势群体的一种真心“关爱”,有利于树立药店对外形象。

    同样是“偷药”,江西的小春(化名)和小俊(化名)就没有那样幸运了,两个还是学生的小女孩,被发现偷药后,竟被药店工作人员捆绑起来,“审讯逼供”乃至“烧伤乳头”。尽管药店负责人和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但刻在这两个十四五岁少女心灵深处的伤害,恐怕要伴随终生。对这样的药店,人们又怎么会有好感呢?即便有一天药店重新开张,知情的顾客,还有谁敢跨进门槛半步?

    药店经营,无“德”不行,不知道站在顾客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没有爱心和同情心,迟早要被人们疏远。

    (江南),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