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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家医院,不再受歧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8日 《生命时报》 2007.09.18
     2005年秋,我因为上腹胀痛、发烧,住进了丹东市一家传染病专科医院。尽管化验呈阴性,还是被诊断为“戊肝”,虽然查出胆囊也有毛病,还是以治肝为主。开始病情有所好转,后来出现反弹,50天就花了万余元。按照医保规定,再住下去费用就要由医院承担了。因此,他们劝我转到综合医院继续治疗。

    于是年底我住进了市中心医院。虽说是隆冬季节,中心医院里却温暖如春。这里的医护人员的态度与那家专科医院大不一样。在专科医院,我被当作传染病患者严加防范,连拿起护士站的一张报纸看,都会引起他们的不满,觉得我把他们的报纸“污染”了。那里的医护人员进病房,不是伸手开关门,而是用脚踹门;与病人说话,要站在两米以外。在中心医院,我就没有这种被歧视的感觉。

    来到中心医院后,通过检查最后诊断我是胆病,并不是肝炎。可胆病是怎么回事呢?我心中没数,于是向医护人员请教,他们总是有问必答。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责任护士周传丽还从医院图书室借来一本《胆囊炎胆石症防治400问》给我看。我与她素昧平生,她为何如此关照我?后来得知,她也给别的病友借书看,这不由得让我对该院医护人员肃然起敬、刮目相看。

    长时间打点滴,我的血管不好找。有一天,两位老护士一连扎了3针都没有找到血管,都有些难为情了。我却丝毫没有痛苦和埋怨的表情,笑着对她们说:“没事,继续打吧。”在我的鼓励下,第三位护士终于一针见血。事后有的病友家属对我说,要是他家病人扎这么多针,他早就找领导去了。我说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可能是有些紧张,咱们要体谅啊。

    我认为,医患关系不是简单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而应该是亲密战友关系。双方只有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才能携起手来,战胜病魔。, 百拇医药(辽宁读者 赵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