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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病人有望相互转诊看病并享医保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21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9.21
     日前,广东省卫生厅与香港医院管理局在广州联合签署了《粤港医疗交流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中透露,粤港两地将探索建立“两地医疗机构之间的有效转诊和沟通机制”。今后,不但在广州就业的香港居民在穗就医可能享受到香港的医疗政策,广东居民转诊到香港的,也有可能享受医保。

    超出CEPA框架向纵深发展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粤港两地市民交往频繁,过去,医疗交流以民间较多,如医院之间的会诊、讲座等。备忘录签署标志着两地会诊已提升到政府层面。目前实施的内容和合作范围已远远超出了CEPA的框架,正在向纵深发展。他相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框架和备忘录将很快被冲破和更新。

    “两地会诊提升到政府层面很有必要。内地了解国际信息受时间、语言等限制,没有香港优越。香港自由程度高,通过香港有利于引进医疗新技术。”廖新波说。

    廖新波认为,会诊在内地医院间进行颇为普遍,备忘录签署后,这种会诊模式将扩大到香港,香港专家也可利用到内地资源。粤港两地看病的模式不一样,香港是私人医生制,而内地是医疗小组形式,互相可交流合作,如病历资源的输送等。以后香港市民到广东看病,广东也可以提供香港式服务。粤港医疗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特别针对疑难杂症如心血管、肿瘤等疾病会诊,可与香港医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两地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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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吴少林处长向记者介绍,在此之前省卫生厅已同香港方面有一些合作项目,如专科护理人员的培训、扶贫工作的合作等,因国内专科护理人员少,发展也比较缓慢,故同香港合作开展护理人员的培训已久,最近刚刚又派了112人过去培训,包括ICU、骨科等的专科护理人员。

    “此次合作将以前一些零散的项目提升到了政府管理的高层次。但是医师培训的问题,如香港医师到内地执业、内地医师到香港执业的政策问题,将来如何做,我们还在期待卫生部今后如何规定。”吴少林说。

    至于患者及医疗机构转诊需要符合哪些具体条件,异地治疗费用如何得到当地医保机构的认可等具体内容,吴少林表示,还没有实质性地确定下来,还需要探索。“目前的医疗纠纷也比较多,我们不敢贸然进入大范围的合作,只是在试点单位摸索出经验再逐步推开。目前广东省人民医院已经在做前期的准备。”

    广东省人民医院正在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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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粤港签署的“医疗合作备忘录”的合作试点医院初定为广东省人民医院,以后还会扩大到其他医院。据广东省人民医院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香港人在广州就业或是办企业的逐渐增多,也有一部分人在广州买房长期居住,他们特别看中广州的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医疗费用。

    广东省人民医院有关人士透露,该医院是华南地区大型综合性医院之一,与香港医院已有密切的交流,在SARS期间合作很好,病例互相会诊,病理片亦互相提供参考。今后如医院发生棘手的疑难病例,将与香港专家一齐会诊,讨论病例。医院现正在加紧准备试点工作,力争执行方案早日出台,年内即可启动。

    另一方面,随着在广东投资、生活的香港人越来越多,除了会诊之外,医院也将探索两地转诊的可行性。粤港两地可选择信誉高的医院进行试点,遇到一些如心肌梗死等急病,可先在试点医院进行抢救,待脱离危险后转诊,减少死亡率。

    另外,待两地医疗合作体系正式建立以后,将进一步完善医保方面的问题。正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外科就诊的陈先生说,广东省内有很多香港人做生意或工作,若医保可以互通,相信可以为他们带来很多方便。“但作为我自己来说,如果是一般的毛病在广州的医院完全可以治,除非是这边没法治而香港那边有办法治的疑难杂症,否则我觉得没有必要跑到香港去。”

    陈先生还表示,主要担心去香港看病,用药更多的是进口药,而不是我们的社保用药,即使能够报销一部分,患者自己出的钱也会多很多。对此,也有人认为,医保实施跨地支付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难度。除了医保的地域性限制外,会诊转诊费用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措施及合作医院服务质量有效监控等,都需要尽快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应对。

    而作为拥有我国第一个涉外诊疗中心惠侨楼,海外数十家保险公司指定在华定点医院的南方医院,其院长耿仁文表示对此次合作事宜并不清楚,故不便发表看法。, 百拇医药(刘远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