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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无利而不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24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9.24
     一位顾客因胃痛到药店购买大黄苏打片,可一连跑了好几家药店都没买到,最后还是在一家大型药店买到了需要的药品。难道是那几家药店没有这种药吗?其实这些药店并不是没有这种药。顾客只是想买几片药,并不想买整瓶的,而药店则规定不零卖,要买必须整瓶买下。药在药店手里,顾客不同意也没有办法,只好放弃。对此,有的药店解释说,现在业务繁忙,根本无暇顾及来买零片药品的顾客。有的药店则更直接地表明,拆零出售药品,需要付出较多的人工、耽误较多的时间、使用很多的药袋、做很多的记录,拆零出售药品实际上是“赔本赚吆喝”。

    笔者以为,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是药店的责任,更是义务。在现在用药更加个体化,单剂量包装还未得到完全推行的情况下,继续坚持对一些群众常用的大数量包装药品,如大黄苏打片等进行拆零销售的做法,不但对顾客有益,而且通过这种传统的销售方式,还可以让顾客感受到一种尊重、一种关爱、一种真情。而药店这种真诚对待顾客,一切从顾客需要出发,不唯利是图的做法,势必会带来更好的口碑,吸引更多的顾客。

    此外,GSP中有条款要求,药店必须配备拆零器具,对拆零工作必须如实进行记录。之所以这样规定,就在于督促药店开展便民服务,使顾客的特殊购买诉求得到制度上的保证。这样看来,那几家药店有药不拆零卖的做法,不但违反了相关规定,而且损害了药店的信誉,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如果一味坚持无利不为的做法,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药店自己。

    (郭胜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