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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药房主任的五大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9.28
     众所周知,中医药学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瑰宝。然而近百年来由于西方文化进入,部分人受西化影响,崇洋媚外,反映在卫生系统则表现为医院医疗临床中,西医药一直占主导地位,对中医药在医院如何继承和发扬、建设与发展,一直得不到应有重视。例如,某些大医院仍未设中药房,某些医院竟欲取消中药房。

    多数综合医院的中医科、中药房仅在门诊为患者发挥作用,对于住院病人则很少请中医会诊和从中药房供应中药,且大多中药房归属西药房统一管理。但中、西药在理论体系、历史背景、文化内涵、管理模式等方面是完全不同的。如中药的进货是按门类,药的品种讲究不缺门、不缺类,尤其是中药饮片,是中药的三大支柱之一,它包涵了等级、规格、真伪鉴别、类似饮片的鉴别、地道药材的识别、蒸炒炙煅等炮制加工方法。西药人员管理中药房,会将中药管理“西药化”,管理不到“点子”上。中药专业和西药专业应该是平等的,但在医疗机构中中药专业归属西药专业管理,中药房不是独立科室,中药房工作人员不能进行专业的交流沟通,长此以往,几千年的中医药文化将很难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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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治病的特点之一是辨证施治,选药要依据药物性质,依法加工炮炙,从事中药药剂的人要具有中医药学基本知识,要有鉴别药材、饮片真伪优劣的知识与技能,调配处方的药味要符合医师临床应用实际需要,应炒则炒,应炙则炙,准确称取。北京市卫生局于1984年曾颁布《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当时明确这是依据《药品管理法》的一项法规。中药调剂规程本应与时俱进,然而迄今已过20年,前法已过时,并未废除,新法未出台,多不遵循,造成一系列混乱局面。目前实际状况是:购进药品不能做到真正把好质量关,调配处方不规范,以致无法确保调配中药处方的质量。

    据调查分析,中药行业后继乏人乏术,目前从事中药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仍有60%未经过学习就上岗,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着中药事业的正常发展。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值得研讨解决。北京市卫生局曾下文规定:凡医疗机构自配制剂,均需向市卫生局申报,获批准文号,价格要经物价部门审定。对此严格管理是必要的,但按此要求,每个医院需花费大量的经费用于自制制剂的申报,多数医院因此被迫停制或减少品种,给临床治疗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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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此,我们向有关卫生行政领导提出以下建议:

    一、各级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医院领导,对当前中药事业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订和修订有关法规,加以解决。

    二、建立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将中医药的应用、管理及发展抓到实处。例如规定,中、西药房分开管理,提拔选用具有中药专业知识,有管理能力的人才加强中药房的管理,未经过系统学习的非中药专业人员不应从事中药房的工作。

    三、根据中药专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当前亟需修订、完善的是中药调剂规程、中药制剂规程。

    四、对医疗机构中西药制剂,既要严管,又不应过度脱离实际。对院内制剂的管理,建议凡具有制剂条件,所需制剂的配方、制法、功用、标准同于制剂规范的品种,可由医疗单位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备案,即可配制,无需申报资料核发批准文号。凡不同于规范的品种,则需提出理由、依据,申报批准,药监部门发现违规者,依法查处惩罚。凡药厂有生产、市场有供应的品种,医疗单位无需自行配制。物价部门要审定药价,不准暴利。医疗单位制剂不准上市场销售。医疗单位之间调剂供应要经过药监部门批准,不准私相买卖。

    五、加强中药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本单位领导要支持职工提高业务水平,定期考核,晋升相应技术职称和提高待遇。, http://www.100md.com(北京积水潭医院中药房主任 翟胜利 魏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