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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全面启用《权利义务告知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1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0.01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实施行政许可,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实施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或案件查办时,全面启用《权利义务告知书》。

    一是内容全面,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梳理出了当事人具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复议、诉讼、行政赔偿以及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现场验收、抽样检验、行政执法监督等十八项权利义务。

    二是程序完善,要求工作人员在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或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调查时必须将《权利义务告知书》交由当事人审阅,并要求在告知书上签字。

    三是反响较好,目前,该局已使用《权利义务告知书》120多人次,不仅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当事人依法办事、依法保护自己的法律意识,增进了双方的信任,促进了依法、文明执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