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区域标识当进一步规范
8月21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该市药店今后将在标识上进一步规范,非药品专售区域要求有明显标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出五条禁令,规定药店“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上海市规定“非药品专售区域要求有明显标志”,显然是为贯彻“五条禁令”而采取的具体措施。
尽管大多数药店目前已经将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明显划分,甚至还将非药品进一步划分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不同区域,但由于目前非药品区域的标识由药店自行设计制作,标识可谓五花八门。这就给一些药店故意混淆非药品与药品的界限提供了“方便”,以至于一些消费者误将保健品、消毒用品等当作药品购买和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只规定药店经营非药品时须设专售区域还不够,有必要进一步规定:药店须设置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识,而且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以减少将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情况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用药权益。
(金矢), 百拇医药
尽管大多数药店目前已经将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明显划分,甚至还将非药品进一步划分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不同区域,但由于目前非药品区域的标识由药店自行设计制作,标识可谓五花八门。这就给一些药店故意混淆非药品与药品的界限提供了“方便”,以至于一些消费者误将保健品、消毒用品等当作药品购买和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只规定药店经营非药品时须设专售区域还不够,有必要进一步规定:药店须设置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识,而且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以减少将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情况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用药权益。
(金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