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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食用腌渍食物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22期
     新华社电

    (记者闫平)眼下正是北方腌制咸菜的时节,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秋季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醒广大市民警惕食用腌渍食物时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每到秋末冬初,我国北方大到单位食堂、小到个人家庭都有采取腌渍方法储备冬菜的习惯。近年来,由亚硝酸盐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此必须高度警惕。

    亚硝酸盐与食盐同样是白色透明的晶体,带有咸味,易溶于水。亚硝酸盐的主要成分是亚硝酸钠,是一种允许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当人摄入量超过0.2克时,就会发生中毒症状,超过3克会导致死亡。

    据介绍,蔬菜在土壤中吸收了氮肥或氮素,积累了无毒的硝酸盐,但在腌渍过程中,菜里的硝酸盐会转化为亚硝酸盐,食用不当可引发中毒。酱菜一般在腌渍4小时后亚硝酸盐开始增加,14天至20天达到高峰,此后又逐渐下降,直至最后基本消失。

    专家认为,腌制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咸菜和酸菜,总体上是安全的。传统酱菜的酱制时间甚至长达几个月,所以不必担心亚硝酸盐中毒的问题,真正危险的是只腌两三天到十几天的酱菜。有些家庭喜欢自己做短期腌菜,还有的喜欢把凉拌菜放两天入味再食用,这些做法都是不安全的。

    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按照科学的工艺腌制,以防因食用腌渍食物不当引发中毒事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腌菜时应适当多放些盐,保证充足的腌渍时间,至少腌制20天以上再食用;现腌渍的菜要选用新鲜菜;不食用在高温下存放过久的剩菜;如果食用腌渍食物后发生胸闷、憋气等现象,应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