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医学评论 > 信息
编号:11502558
“电子病历”何时才能名副其实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8日 《当代健康报》 2007.11.08
     本报记者 汤 雷

    看病不用带病历,挂号取药不用排长队,所有就医记录随时查阅,不再有“天书病历”……这些都是“电子病历”的功劳。近年来,“电子病历”开始出现在国内不少医院内,南京日前也开始在该市所有的三级医院推行“电子病历”。有关专家指出,虽然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医院在院内使用了“电子病历”,今后“电子病历”必将成为趋势,但现在我们所说的“电子病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病历,只能算是病历电脑化管理。

    据北京协和医院病案科主任刘爱民介绍,国际上公认电子病历应当具有三个内涵:第一,具有信息共享系统,医院的各个部门、科室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调阅到病人所在医院的全部病历记录。第二,具有预警系统,药物配制禁忌、医疗方法不正当等都有提示,是医疗的智能化。第三,医疗信息资料库支持,内有电子图书、电子杂志以及关于病例治疗最新方法。而现在病历的电脑化管理在第一阶段都还不健全。

    刘主任指出,电子病历的推行,无论是对国家医疗机构、医院的设置,地区医务人员的配置,医药的生产等;还是对医院的工作安排,每一个病人的治疗手段、时间,每一种药物的用量等,都有重大的意义。但目前推广电子病历仍面临不少“瓶颈”。例如医患纠纷诉讼中,医方要提供病历资料等证据原件,但电子病历的数据都记录在计算机内,打印出来的只能是“副本”。此外,医生在电子病历上的数字签名必须经过第三方出具数字认证才有法律效力,这是电子病历推广的又一大障碍。目前很多医院都采取在每个环节将电子病历打印出来,再由医务人员在每页上手写签名保存,这使电子病历只是传统病历的“电子版”。

    另外,电子病历缺乏行业规范标准;具体应用没有体现出计算机化、量化、数据库的优势,不利于信息的管理、传递与共享;无纸化病历的病人隐私保护问题,尚无切实可靠的保障措施等,这些问题都制约了电子病历的开发与应用。

    不过,刘主任也指出,作为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病历的使用已成为一种趋势。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尝试各种方法不断完善现行“电子病历”的不足。比如就如何使电子病历不被随意篡改的问题,有医院规定,在电子病历产生的全过程必须加入数字认证的“时间戳”,表明修改发生的时间、痕迹,从而保证病历形成过程的可信度。再如对于病历管理数字化和网络化存在着病历内容外泄的问题,有关部门指出,虽然医生为了促进病人治疗,可以调阅病人过去相关的病历,这属于医生的知情权范围,但是必须经过病人的同意。如果医生擅自查阅,并向外宣扬,病人有权以隐私权受到侵犯要求精神和物质方面的赔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