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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能在三级医院复制?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2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1.12
     十七大过后,“医药分开”的推进事宜再次被提上日程。而已大规模试水药房托管的南京,随即传出消息,药房托管将在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实行,今年年底前,南京市属9家三级医院都会实行“药房托管”。“药房托管”能否代表“医药分开”的方向,正引发热议。

    在某些试点区域,药房托管俨然已成为“医药分开”的一根救命稻草。药房托管的特点是药房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医疗机构不再过问药房经营细节,只按照合同约定分享托管企业的利润,而托管方则负责全部药品的采购、配送和日常管理。尽管表面上医院与药房似乎脱离,但事实上,药房托管只是对医疗市场的利益重新进行了划分,并没有切断医、药之间的经济联系,也就很难彻底地实现“医药分开”。在这种模式下,药依旧要养医,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和渠道,而且“托管模式”更是强化了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利益的一致性,为某些利益方留下了寻租空间。此外,也不排除某些医疗机构“顺理成章”地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情况。

    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能轻易否定南京二级医院实施药房托管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说,南京二级医院以及更基层的医院的确在药房托管过程中吸引到了更多的病人,患者的医疗成本也有所下降,貌似出现“双赢”的局面。但这是否就意味着药房托管能在三级医院见效呢?一个不容忽视的前提是,基层医院与三级医院的经营状况相差甚远。基层医院多门庭冷落,普遍面临着病源缺乏、经营不善的局面,“药房托管”对它们而言可能是“雪中送炭”,改革会相对顺利。而“客满为患”的三级医院则不然。以南京当地为例,医院用药至少有70%是在三甲医院,药房托管一旦在大医院推行,可能会遭遇两种局面。一种是托管会触及到相当多人的利益,进而遭遇巨大的阻力;另外一种则是在药房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医药公司和医院之间极有可能为了共同利益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加剧医疗腐败。尽管三级医院的药房托管现在有某些行政力量在大力推动,但事实上三级医院本身的积极性并不高,其在实践中肯定会有问题出现。

    正如一位分析师所指出的,只有当三甲医院也开始推行药房托管,并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时,“企业故事”才能演变为“行业故事”。但从目前来看,前路漫漫。更何况药房托管也并非“医药分开”改革的惟一、必由之路,只是局部的区域性探索,在全国推广尚缺乏论证。不仅仅是药房托管,从现在已有的“医药分开”的各种实践来看,都鲜有进展,其根源仍在于政府财政补贴机制的缺失,这也让人们对新医改方案的出台有了更多期待。

    药房托管一旦在大医院推行,可能会遭遇两种局面。一种是托管会触及到相当多人的利益,进而遭遇巨大的阻力;另外一种则是医药公司和医院之间极有可能为了共同利益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加剧医疗腐败。, 百拇医药(康义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