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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当药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3日 《生命时报》 2007.11.13
     从无到有,再从少到多,保健食品伴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而大规模涌现。纵观保健食品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代保健食品,是根据前人甚至古人的经验,在某些活性成分的基础上加工而成,根据基料的作用推断该保健食品应有的功效,但其实际效果缺乏客观的、科学的评价。由于加工粗糙,活性成分未能加以保护,无法成为稳定的态势,所以,产品的实际功效难以确认,这类保健食品充其量只能算是营养品。目前国内保健食品大多数都是属于这一代产品。

    第二代保健食品,是指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确实知道它具有调节人体某种生理功能的效果,是具有科学性、真实性的保健食品。在国内,这一代保健食品目前还处于萌芽阶段。

    在第二代保健食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取、分离、纯化其有效成分,并对其活性成分进行结构确认,并且在加工中,确保活性成分的稳定和有效,便成为了第三代保健食品。这类保健食品是目前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研究和开发的重点。

    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起步较晚,却发展迅猛,但从总体上来看,国内的保健食品大多数还停留在第一代产品阶段,多数是加入了中草药原料或某些提取物(如大豆磷脂、鱼油、茶多酚、牛磺酸、维生素等)配制而成。但由于有些产品种类中既有保健食品身份的产品,也有OTC(非处方药)身份的产品,因而常令消费者产生混淆。比如维生素,有些是保健食品,有些则是非处方药,以至于很多人以为只要是维生素都是一样的。

    其实,保健食品和非处方药有着显著的区别:

    1.目的不同: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是侧重于调节人体的某种功能。药品则具有明确的目的,用于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

    2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不同:由于保健食品主要侧重于食品的安全性,因此其生产条件只需要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即可。药品的生产条件和工艺则要求十分严格,需达到GMP标准。

    3.产品的功能是否需要经过临床对照观察:由于保健食品仅仅是众多食品中的一个分支,要求较低,不需要临床观察便可经批准上市。药品直接关乎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效果,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临床对照观察结果作为支撑。

    4.实际功效不同:由于在现有的条件下,大多数保健食品不能明确其功效成分,因此不可能以预防或治疗疾病为目的,只是侧重于调节机体的某种功能。所以,在其标签上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药品则应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确切的疗效。

    总之,保健食品和药品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譬如,某些保健食品中虽然含有维生素C,但是其含量、保存率、作用大小、可信程度与OTC(非处方药)还是有着天壤之别。尤其在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十分规范的今天,保健食品市场中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消费者可得多长一个心眼,千万不能“妈妈跟着孩子走,孩子跟着广告走”。▲(作者为全国医学微量元素研究会主任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教授), 百拇医药(洪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