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507892
集中询价采购不宜扩大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1.26
     在政府对医院的补偿机制尚未理顺之时,无论采用哪种采购模式,“医”与“药”的纠葛都难破解。因此,这种情况下的集中询价采购扩大化就显得不那么合时宜。

    药品招标采购又起争执。在宁波市招标办公布了宁波市2007年药品集中询价采购方案之后,出现了80家医药企业联名向宁波市政府递交“关于恳请暂缓药品集中询价采购方案实施的紧急报告”的状况,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目前此事还在纠结之中。

    此次引起争议的由头是宁波市“把询价采购作为药品采购的主要模式,以及在询价采购中采取的‘价差分成’办法”。也就是说,让众多企业不满的主要原因是询价采购范围的扩大化。宁波市这次全面推行询价采购方案,占医疗单位药品使用金额的60%左右。这在各地的招标中的确是比较少有的。

    事实上,询价采购在政府采购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是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有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从而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这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但基本是以价格为导向。

    在医药集中采购中,询价采购模式在某些地方也已有所应用,但一般所涉及的品种、规模与金额并不占主要份额,也就是说小范围、局部的集中询价采购基本能顺利开展。那为什么将集中询价采购的范围扩大就会引来如此大的阻力呢?

    笔者认为,主要在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采购对象是药品,还是不能将其等同于普通商品来看待。范围的扩大化也就意味着采购的基本准则是以价格为导向。一旦这个口子放开,在目前药品生产企业众多且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下,药品质量很难得到控制与保障,这个弊端不言而喻。此外,也不排除某些企业恶意申报低价的情况,但实际上如果厂家无法供货,最后直接受影响的是临床用药。二是在询价采购的模式中究竟是谁受益最大的问题。由于采购双方的利益博弈,买方总是希望低价买进,卖方总是希望高价卖出,买方挤压卖方的利润空间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前提是,药品集中采购设立的初衷应该是尽可能让患者成为最大获利方,而不是医院或企业。从现在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宁波模式显然是与这一规则背道而驰的。如果从企业压缩来的利润空间大部分进了医院的“腰包”,那无疑是更加强化了“以药养医”,显然与目前“医药分开”的大方向相违背。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在政府对医院的补偿机制尚未理顺之时,无论采用哪种采购模式,“医”与“药”的纠葛都难破解。因此,这种情况下的集中询价采购扩大化就显得不那么合时宜。, http://www.100md.com(康义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