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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行政处罚有效防腐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1.26
     本报讯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行政处罚行为看做是预防腐败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以严格规范,有效监督制约行政处罚权力。一是建立查、审分离制度。确定内部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分别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审核等事项,重大复杂案件必须实行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的集体合议制,并制定工作流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二是建立执法监管回避制度。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必须在知道之日起主动申请回避。三是建立案件办理反馈制度。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定期由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征求廉政建设、秉公执法、办案程序等意见。四是建立没收物品管理制度。设立没收物品的储存仓库,并确定专人保管,建立帐目,做到帐物相符。五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六是建立行政处罚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处(科、股)室或个人,明确责任主体。(庄娟萍 陈素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