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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0006
一起医疗纠纷引发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5日 《现代护理报》 2007.12.05
     日前,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纠纷案。案中患者赵某到被告医院做钢板摘除手术,术中因脂肪滴进入动脉,并发脂肪栓塞,导致赵某急性肺心功能障碍死亡。为此,患者家属与被告医院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查明,脂肪栓塞是一种潜在的致命性疾病,术前是能预见到的,但医院虽预见到却未准备治疗方案,在术中也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致使赵某死亡,医院在赵某死亡问题上存在过失,法院判其赔偿赵某近亲属各项费用共计三万五千余元。

    医疗纠纷是谁也不愿看到的,作为医院应最大限度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首先要提高医院行政管理水平。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后,将从整体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领导对医疗纠纷风险的重视程度,将直接关系到一个医院是否有能力预防医疗纠纷;其次要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技术水平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基本保证,医师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否。事实上,绝大多数医疗纠纷、临床并发症都与医师的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密切相关,医师的技术水平提高后,许多并发症可以避免,许多危急病情可以平安度过,许多少见病、罕见并发症也都能够自如处理;再次要落实医疗规章制度,以确保医疗安全;四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服务理念。医务人员必须牢记:病人的事无大小,均应认真对待。尤其是做手术,一定要分析手术会引起哪些并发症,制定合理的方案,把手术风险降到最低。

    作为患者或者其家属,一旦出现纠纷不要盲目采取过激行为,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合同法》基于医疗服务合同追究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也可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基于侵权行为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王红阁张向宁),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