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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服务能力 促进事业发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48期
     本报讯 (记者周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三名”战略、强化人才培养、推进继承创新为重点,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按照以人为本、保持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政府主导和民族区域自治、科学发展和实事求是等基本原则,该省到2015年,将建成省级民族医疗诊疗中心,完成民族地区县以上中、藏医等民族医疗机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民族医药科(室),推进民族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农村社区民族医药服务量达35%以上。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和研究开发体系逐步完善,造就一批民族医药专家,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建成2所民族医精品医院,2个民族医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和5个民族医药制剂中心。

    实施惠民工程,健全民族医药服务体系。要抓紧制订州、县民族医疗机构建设改造规划,加大投入,加快民族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民族聚居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民族医或中医诊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民族医或中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民族医或中医服务的医师。原则上民族地区每个县建立一所由政府举办的民族医医院或中医医院,没有建立民族医医院或中医医院的县要在综合医院建立民族医药(或中医药)科室。乡镇卫生院应设立民族医或中医科(室),至少应配备1名民族医或中医人员。乡村医生要掌握运用民族医药技术,开展民族医药技术服务。设立乡镇卫生院民族医药院内制剂周转资金,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民族药或中成药,各级中藏医疗机构设立基层指导科,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科学合理使用民族医药院内制剂和中成药,推进民族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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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三名”建设,突出民族医药特色。以弘扬藏、羌、彝医药精华为主要任务,选拔培养中青年民族医药骨干,造就一批知名的民族医药专家。民族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治疗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等疾病的作用,建成民族医药名科。加强以民族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医院风貌建设,突出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形成民族医名院,特别在发挥民族医药养生、康复和保健功能,发掘、推广运用针灸、推拿、拔罐、药浴等技术,走出一条民族医药“治未病”的路子。

    着力人才培养,提升整体素质。在继续办好学历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的基础上,建立多形式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基层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创造条件开展民族医药专业研究生培养教育,建立民族医药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开展民族医药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建立在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使用民族药院内制剂和中成药临床运用的培训制度,鼓励民族医药人才到民族地区从事民族医药服务。

    加强科学研究,推动继承创新。民族医药科研工作要以保持民族医药特色和优势为前提,以继承、挖掘,整理民族医药学为基础,以提高临床疗效与民族医药整体水平为目的,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以特色专科和显效方药为突破口,在文献挖掘与整理、民族药剂型改革、有效单验方运用研究、临床诊治疾病规范化研究、民族药新药开发和濒危动植物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研究并有所创新。

    完善政策措施,保障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在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的基础上,财政、物价、社保、药监等有关部门,要会同中医药部门制定符合民族医药自身规律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民族医药人员工资待遇,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的稳定投入机制。制定民族医药服务的补助办法和价格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疗机构确定为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适宜的民族医诊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制剂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