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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该打止痛针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24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12月24日(总第1141期)
     绝大多数止痛针属于麻醉药,反复使用可能成瘾,除晚期癌症病人可适当放宽使用范围,其他应用则要严格控制。

    急性胆绞痛、肠绞痛、肾和输尿管绞痛、心肌梗死绞痛、大面积烧伤、腰椎间盘突出症急性发作、急性腰扭伤或外伤骨折脱位等患者因疼痛剧烈,面色灰白,冷汗淋漓,号哭呻吟不止,有的甚至在地面、床上打滚。剧痛还可引起血压下降,发生休克,威胁生命。此时应当及时给病人注射止痛药,减轻或解除疼痛。

    另外还要说明的是,打止痛针只是对症治疗,乃权宜之计,解除疼痛的根本办法是去除疼痛原因,治好伤病。而且,打止痛针并非止痛的唯一方法,心理疏导、封闭、针灸和口服止痛药等等,也能达到止痛目的,可以根据病情选用。但是,在病情未明的情况下,却不宜轻易打止痛针。如刚从现场送到医院的伤员,虽然肢体骨折疼痛异常,但由于未经全面、详细检查,还不知道颅脑,胸、腹腔内脏有无合并损伤,贸然打了止痛针,病人不再疼痛,其他部位的伤情就可能反映不出来。再如十分常见的急腹症(即腹部突然疼痛),病因有几十种,有的需要手术,有的不需要手术,治疗方法各不相同。假如一上来就打止痛针,就难以观察分析,确定诊断,采取最有效的治疗措施。所以,在病情未明的情况下,不宜轻易打止痛针。特别提醒:孕妇、婴儿、支气管哮喘、肺心痛、颅内压增高、痢疾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百拇医药(南京军区总医院 副主任医师 徐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