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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伤寒论》四逆散证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63期
     《伤寒论》第229条、第230条不能称为阳明病类似证,第309条、第318条不能称为少阴病类似证。结合整个《伤寒论》体系便会发现第318条“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不应该是少阴病类似证。

    第318条是《伤寒论》中比较难理解的条文,历代医家颇多争议,诸如邪传少阴轻症的热结论、阳郁论等。笔者曾试图阐释其病机:“无论是从‘或’然证还是方后加减用药都可以看出是少阴阳虚而致,因虚致郁,故当以少阴虚寒、阳气不足为病之本,气郁为标,此条只列‘四逆’,可知是少阴轻症,阳虚不甚,前文已叙仲景治疗标本表里先后之法,此时即使阳气已复,亦难得外达,遂投四逆使气得伸展,诸证减轻后再缓补其阳。”重新反思,阳虚致郁与“少阴轻症,阳虚不甚”在临床中颇有不合,而且也囿于柴胡疏肝的固化思维,把它作为《伤寒论》四逆散证的原意阐发,无疑是犯了方法学上的错误。

    要理解《伤寒论》方证体系的本旨所在,便不能把后世的“拓展应用”作为仲景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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