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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制剂应加强监督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66期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公立二甲)打着“中西医结合肝病专家”刘智华的旗号设立脂肪肝专家门诊。然而,每位来此就诊的患者拿到的药物基本上是刘智华开出的由他本人研发、未获批号的名为“肝康X号”的“医院制剂”,且药费均纳入医保支付。(1月3日《人民日报》)

    经上海市药监局调查确认,上海浦南医院没有“医院制剂”许可证。所谓的“肝康X号”也并未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显然,“肝康X号”属于假药。

    医院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与国家批准上市的药品不同,“医院制剂”只需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再由省区市药监管理部门批准即可批量生产、制备使用,且可以自主定价,并进入医保支付范畴。但是,目前医院制剂管理相对薄弱,其制售和使用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未经允许擅自制售医院制剂。上海浦南医院打着刘智华的旗号,制售和使用“肝康X号”即属此类;二是“一证多药”。一些医院本来只申请了一种制剂,只有一种制剂经过了审批,可医院却“一证多药”,给其它多种制剂也穿上合法的外衣;三是将医院制剂在院外销售。按照规定,医院制剂只准在本院内使用,不得上市销售,但是一些医院擅自将自己的制剂向院外患者推荐销售。

    医院制剂中存在的问题,固然是由于医院受利益驱使,违规制售使用造成的,但管理中的漏洞也必须引起重视。目前医院制剂的审批,一般是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然后再由药监部门批准生产。由此可见,终结医院制剂中存在的各种乱象,除了加大对医院制剂的监督检查外,还需理顺审批程序,提高医院制剂审批的门槛。, 百拇医药(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