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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剂量管理亟待加强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91期
     本报讯 (记者樊丹)全国政协委员姚乃礼在两会上提案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把中药饮片剂量的管理纳入饮片质量管理之中,对《药典》的饮片剂量进行必要的修订,以满足临床需要。

    姚乃礼指出,目前临床所掌握的常用剂量基本上是在经典著作和历代文献的基础上,经过临床实践,特别是清代以来的实际用药习惯和体会形成的,反映在各种学术著作和教科书中,其中一部分收载于国家药典,作为“法定”剂量,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中药材的生产环境和加工条件的不同,饮片质量发生了变化,而人们的体质和疾病表现的特点也有所变化,饮片的合理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对饮片用量进行适当的调整是尤为必要的。

    姚乃礼介绍,有人曾经对不同地区不同科室的43万张医生处方进行了调研,对其中常用的65种饮片进行分析,发现只有少数品种的用量在《药典》规定的剂量范围之内,而多数饮片的用量都超过了《药典》规定的剂量范围。特别是一些有“毒”的药物,其用量也同《药典》有一定的出入。也就是说《药典》规定的剂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疗用药的实际,难以起到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作用。这就使医生陷入两难的境地,如不遵守《药典》剂量有“违规”之嫌,而完全按照《药典》剂量使用,则又与“症”不符,难以收效。而且,因为用药剂量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中医药界已经反映多年,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为此,姚乃礼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把饮片剂量的管理纳入饮片质量管理之中,对《药典》的饮片剂量进行必要的修订,以满足临床需要,同时饮片用量的修订一定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符合中医临床用药规律。鉴于饮片用量的复杂性,对于饮片的用量标准,可以从两个层面考虑:对于一般药性平和的普通药物,可以制定参考剂量,用药幅度可以大一些;对于药性强烈或有一定毒副作用的药物,须制定限制剂量,作为法定用量,以保证用药安全。在具体工作程序上,可以分类进行,逐步完成。对于临床用量比较混乱,临床反应强烈的饮片,或有一定毒性作用的饮片,可以先组织修订。此外,要加强对中药饮片用量的科学研究,以确定饮片的合理剂量,建立起中药饮片用量标准体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