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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食物中毒预警不要食用河豚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93期
     福建省福州市卫生局3月4日发布食物中毒预警公告,谨防食用河豚及其鱼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近年来,福州市每年因食用河豚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了预防河豚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福州市卫生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认识到食用河豚的危害性,做到不购买、不加工、不经营、不食用;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要注意辨别,防止误食河豚。

    此外,福州市卫生局已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尤其是禁止餐饮单位采购、加工、经营、贮存河豚及其鱼干。福州市卫生监督机构也加强了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了对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的检查,对非法加工、经营河豚及其鱼干的单位和个人以依法严处。(孟昭丽),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