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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忌发物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905期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每年阳历4月4日或5日,太阳到达黄经15度时开始。《札记·月令》言此时的气候特点:“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事可以内。”在这节气中,应早卧早起,以养肝气。孙思邈谓:“肾气以(同已)息,心气渐临,木气正旺,宜减甘增辛,补精益气,慎避西风,懒散形骸,便宜安泰,以顺天时。”《孝经纬》说:“万物至此,皆洁齐清明。”黄河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最低气温一般在10℃以上,我国大部分地区气候温暖,百草萌芽,一扫冬季寒凉枯黄之景象,农业上开始春耕春种。这一天亦为清明节,民间有踏青上坟祭奠已故亲人的习俗。所谓“春风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春草绿”(唐·白居易《寒食》)。此时气候潮湿,容易使人疲倦嗜睡,人有懒洋洋思睡的感觉,正如俗语所说:“春眠不觉晓。”此时气候乍暖还寒,容易使人受凉感冒而发生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同时也是呼吸道传染病,如白喉、猩红热、百日咳、麻疹、水痘、流脑等疾患的多发季节。清明前后还易使许多疾病复发,如关节炎、精神病等。故患有慢性病的人,在这段时间内要切忌服用“发物”,如海虾、蟹、竹笋、毛笋、羊肉、狗肉、公鸡肉及辛辣食物等,否则极易旧病复发。(余 力),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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