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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刀欲割“看病贵”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廉”刀欲割“看病贵”

     宁波基层医疗机构再推低价药物制度

    药价普降,社区有望赢得居民青睐。(特约记者 伍华 摄)

    为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降低群众的药费负担,4月2日,浙江宁波出台了《宁波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低价药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在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实施廉价药物制度,年内使用低价药品金额递增8个百分点,至2010年达到75%以上。此举让宁波成为全国首个在全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实施廉价药物制度的城市。

    继在9家市级医院实施之后,廉价药物制度进一步波及全市社区,此举是否意味着宁波市民无论是到大医院还是社区,吃药都不再贵?廉价药物制度是否能切实降低居民的看病支出?在对社区考核办法产生深层次影响的同时,廉价药物制度会否给社区带来根本性变化?带着种种疑问,《医药经济报》记者试图揭开“廉价药社区”的面纱。

    多数社区已达标

    《实施办法》将社区常用低价药品范围划定为:卫生部《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的通知》中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机构销售的其他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在30元及以下的药品。据此标准,使用低价药品占总药品金额比例、低价药品种类占总药品种类比例、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每住院床日药品费用等指标将被纳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低价药品使用情况的考核范围。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谢旭辉药师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我们这里90%以上的药品单价都在3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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