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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尖锐湿疣的危害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家庭医生医疗保健网
     一天晚上,我正在看书,突然电话铃响了。来电话者是一位远方的病人,她自诉是一位尖锐湿疣患者,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患上了尖锐湿疣。某晚洗澡时,她突然发现阴部长有一粒“肉瘤”,去当地的县医院妇产科检查,医生说是尖锐湿疣。她现在已是怀孕近8个月的孕妇,医生没有给她开什么药,只是叫她回去先观察再说。她一听是性病,心里非常紧张,不知如何是好,于是通过电话向我咨询。

    这些问题我在临床上经常遇到,我详细地向她询问了病情,得知她主要是在阴道口两旁各有一粒黄豆大小的、淡红色的疣状丘疹,呈扁平状,表面不光滑,无痒无痛,白带与平时差不多,本人也无自觉症状。因为是电话看病,为了保险起见,我让病人再到当地医院去做醋酸白试验和活检,若有必要的话还可做HPV检验。过了几天,这位女患者又打来电话,告知医院的检查结果均为阳性。得到肯定答复后,我认为可以确诊为尖锐湿疣。

    于是我告诉她现在处于妊娠期,对尖锐湿疣的治疗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地考虑治疗药物的宜与忌。一般宜采用物理疗法和药物治疗相结合的方法。但是如果不能控制,且疣体不断扩大时,可考虑胎儿足月时,采用剖宫产取出胎儿。我还告诉她,尖锐湿疣是由于感染人类乳头瘤病毒所致,病毒本身是不会遗传的,但是可以通过产道感染,使新生儿患尖锐湿疣,而通过剖宫产可以避免婴儿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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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临床上,我们常常遇到孕妇患尖锐湿疣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在未怀孕之前,男女双方或其中的一方,已经患有尖锐湿疣,未能及时、有效地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尚处于亚临床感染或潜伏期,就急忙地怀孕了。另一种是怀孕后,感染了人类乳头瘤病毒。不管哪种情况,妊娠期患有尖锐湿疣本身就是一个特定的时期。在怀孕期间,由于人体免疫功能的改变,内分泌系统的变化,阴道环境的改变,白带增多等诸多原因,往往导致孕妇更容易感染人类乳头瘤病毒,且感染后能促使尖锐湿疣组织迅速生长,疣体增多、增大,有些较一般人增大一倍以上。她们患尖锐湿疣后,主要担心的不是尖锐湿疣本身给她们带来的痛苦与不适,而是担心会传染给即将出生的胎儿。这些担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在临床上也常常看到有些患尖锐湿疣的孕妇,她们的新生儿确实因此而患上尖锐湿疣。

    基于以上情况,究竟有什么方法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这种不良的后果呢?首先是准备怀孕的男女双方,如果某一方患有尖锐湿疣,一定要积极地治疗,并且要彻底、干净,直到治愈后半年以上未见复发者才考虑怀孕。其二,如果是怀孕后才发现患有尖锐湿疣的,更应该积极、有效地治疗,但一定要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因为怀孕后,女性生殖器官往往充血变软,同时某些药物也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所以应尽量避免应用局部化疗药物,以免药物吸收对胎儿产生毒性,如足叶草酯酊等。有的药物甚至可以导致流产、胎儿畸形、死胎。因此,在用药时,一定要权衡利弊。临床上可施行冷冻、激光或选择手术刮除疣体,为防止手术时出血或宫缩,可分次治疗;也可以术后用3%肽丁胺霜外涂,每日2次,连用4周,对孕妇及胎儿均无不良影响,不需要做人工流产,可生下健康的婴儿。在妊娠晚期,如果疣体不断地扩大,阻塞产道或分娩时有造成大出血的危险,尽量不要引产,待足月后剖宫取出胎儿后再进行治疗。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孕妇尖锐湿疣的处理,在临床上常常需要妇产科医生和皮肤性病科医生会诊,共同商量,制订出切实有效的治疗方案,尽可能地减少尖锐湿疣对新生儿的影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