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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家庭间交叉供肾合法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9日 《家庭保健报》 2008.06.19
     本报讯(任珊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日前召开的我国器官移植委员会第4次会议已认定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合法,允许开展。

    湖南省何一文、何志刚两家交叉换肾事件曾在社会上引发极大争议,缘由是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里的一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反对者认为,两家之间交叉捐肾并不符合上述规定,且有关“帮扶形成亲情关系”的规定难以界定,很可能让买卖器官行为趁机钻漏洞。

    黄洁夫解释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仍有不断修改的空间,将在五年内逐步予以完善。,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