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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与“植物人”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23日
     何谓“脑死亡”

    “脑死亡”一词之提出起源于临床医学的飞速进步。亘古以来,心搏停跳、呼吸停止历来是临床死亡(心死)的唯一标准。自二十世纪中叶起,心衰(心跳停止)和肺衰(呼吸停止)的救治已日臻完善,能使患者转危为安,甚至起死回生。而一些重危脑损害脑衰患者则虽经人工维持呼吸、心跳,仍难免一死。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学者首次提出将此现象命名为“脑死亡”(脑死),用以区别传统的(心死)标准。迄今国际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通过“脑死亡”立法。

    何谓“植物人”

    “植物人”的脑损害明显不同,每见于脑缺血、缺氧等大脑皮质广泛损害(脑外伤和脑血管疾病)之后。其时呼吸正常、脑干反射基本正常,主要生命体征如呼吸、心跳、血压、体温正常。患者因脑干受损不重,并无真正的意识障碍,不是昏迷,但貌似昏迷,故有睁眼昏迷或醒状昏迷之称。因脑干上行性网状激活系统受损不重,故有不规则的醒觉-睡眠周期。患者对周围环境无任何意识反应,缺乏任何思维、情感、知觉、认知,无任何自发语言或自主四肢活动,对自身生存状态了无认识,有如植物就地生根,故被称为“植物状态”,国人俗称“植物人”。

    “脑死亡”与“植物人”两者脑损害之程度相差悬殊,表现各异,有天壤之别,临床上并不易混淆:“脑死亡”时出现深昏迷、自主呼吸完全停止、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植物人”表现为貌似清醒,对周围环境毫无认知,而脑干反射基本正常,呼吸正常。但近年来每有媒体报道如:美国一中年妇女在“脑死亡”后17小时突然死而复生的骇人消息,纯属误导读者,使人瞠目结舌,啼笑皆非,“脑死亡”绝不可能复生。之所以会发生类似笑谈,缘于对医学定名之不救甚解,以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百拇医药(上海瑞金医院教授 张天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