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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是死亡金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15日 《生命时报》 2008.07.15
     7月5日,卫生部—诺华“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六届学术研讨会在广西桂林召开。在会上,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主任委员陈实教授指出,我国器官移植在数量、技术、成功率等方面都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器官短缺问题。北京协和医院著名神经科专家李舜伟教授指出,由于脑功能的无可替代性、脑细胞死亡的不可再生及不可逆性,脑死亡是死亡的金标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认为,脑死亡规范是医学科学进步的标志。他表示,在有呼吸机介入临床抢救的情形下,应采用脑死亡判定标准;在无呼吸机介入的情形下,应采用心死亡的标准。资料表明,脑死亡只与万分之一的人群有关,绝大部分自然人的死亡都是心跳停止的死亡。但必须明确的是,植物人不是脑死亡,脑死亡也不是安乐死。▲

    (张彤),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