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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提高卫生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15日 《生命时报》 2008.07.15
     国家质检总局7月5日宣布,将新修订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草案放在网上征求意见。新标准对有可能致癌的溴酸盐浓度进行了严格限定,限值初定为0.01毫克/升。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就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对人可能致癌的物质。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饮用水水质准则》中,将水中溴酸盐的限值定为0.025毫克/升,2004年修改为0.01毫克/升。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也规定溴酸盐限值为0.01毫克/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一致。

    由于早期我国很少使用臭氧对水进行消毒,因此我国《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没有对溴酸盐进行限量要求。但近年来,矿泉水企业普遍采用臭氧杀菌工艺,致使溴酸盐现象凸显出来,对其进行限制也变得迫在眉睫。▲

    (郑鹤), http://www.100md.com